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6-25
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环境决策、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督,探索共建共治共享新路径、新机制、新载体,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倡导绿色生活生产方式,形成政府、企业、公众良性互动的环境共治体系。...4.深化体制改革创新,生态环保制度日益完善深化年度环境报告制度,全面实行各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人大报告制度,不断丰富和扩展报告内容,实现生态环境报告制度向乡镇下沉延伸,打通了我市人大生态环境监督工作的
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3-06-08
积极参与建言献策和环境监督,助力美丽北京建设,对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06-07
全国妇联等五部门印发了新修订的《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修订后的新“公民十条”包括关爱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践行绿色消费、选择低碳出行、分类投放垃圾、减少污染产生、呵护自然生态、参加环保实践、参与环境监督
来源:贵州省自然资源厅2023-06-02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生态保护红线的评估调整、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监督等工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做好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生态环境准入、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等工作;林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自然保护地的监督指导管理等工作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5-24
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来源: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范县供电公司2023-05-18
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开展专项监督。深化“两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对“酒驾”“醉驾”问题零容忍。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05-06
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绿盾2022”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印发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完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年度人类活动变化监测,持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04-28
印发《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规范和指导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印发《关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2022年12月,我部印发了《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聚焦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和结果应用,明确了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制度安排和具体工作要求,规范和指导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4-26
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数据互联互通接口技术规范》的公告为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加快推动国家与地方生态保护红线数据的互联互通,现批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4-19
严格执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加强现场执法环境监督,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事项纳入环境执法年度工作计划。
来源:黑龙江省政府2023-04-06
制定实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指南》《营商环境监督服务规范》等先行先试标准,开展政务服务、机关事务服务等领域标准化试点。加强信用体系建设领域标准制修订,促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3-04-06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23-04-04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2023-03-29
81.建立健全企业诉求直达机制,做到企业诉求“一口收办”、闭环管理,设立12345政务热线营商环境监督分线,常态化开展“优环境、促发展”等现场集中办公活动,广泛征集、及时办理市场主体意见建议和问题诉求。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3-27
完善生态环境监督问责机制。强化刑事责任追究机制,健全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2023-03-27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3-03-23
加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构筑多渠道公众参与机制,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环境监督和治理,构建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体系,促进阜阳市大气环境质量长期、持续、全面改善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02-24
出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管试点。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工作方案,完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年度人类活动变化监测。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02-23
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2023-02-17
引导公众理性有序有效监督参与,逐步规范环境法规政策制定、环境决策、环境监督、环境影响评价等重点领域公众参与的具体办法,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