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电力交易中心2025-01-03
燃煤发电企业年度中长期签约合同电量不低于本地区同类型机组年度预计发电量的80%,通过后续月度、旬、日合同签订,保障电力中长期合同签约比例不低于90%。
来源:陕西省发展改革委2024-12-30
省级及以上调度管辖的内用公网燃煤发电企业以“报量报价”方式在日前环节申报运行日的量价等信息;新能源发电企业以“报量不报价”方式在日前环节申报运行日的预测出力曲线;省级及以上调度管辖的内用独立储能以“报量不报价
来源:广西电力交易中心2024-12-27
批发市场交易价格燃煤发电企业采用“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上网电价机制,广西燃煤发电基准价现行标准为 420.7元/兆瓦时,上下浮动范围按照国家关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最新要求执行。
来源: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2024-12-26
4.电力直接交易的相关价格不含煤电容量电费分摊费用;批发侧燃煤发电企业的容量电费通过用户电价中的系统运行费用进行疏导。...根据《关于转发的通知》(沪发改价管〔2021〕51号),本市9家公用常规燃煤发电企业的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中长期签约电量由直接交易和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等组成。
来源:广西电力交易中心2024-12-24
调增信用额度对应的部分根据售电公司年度交易电量和预计零售合同固定价格电量的差异情况确定调增信用额度要求,标准如下:调增信用额度要求=max(|年内零售合同未履约的固定价格电量-未履约年度交易电量|-年度零售合同未履约总电量*k,0)×(燃煤发电企业申报价格上限
来源:福建发改委2024-12-23
燃煤发电企业2025年年度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应不低于同类型机组年度预计发电量的80%,并通过后续合同签订,保障电力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比例不低于同类型机组年度预计发电量的90%。...(三)双边协商交易的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自主协商确定,鼓励燃煤发电企业与批发用户、售电公司在双边交易合同中约定购电价格与煤炭价格挂钩联动的浮动机制,可通过每月开展的合同调整交易进行协商调整;集中竞价交易、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12-23
(五)其他一是明确电力用户年度交易电量限额的计算方式,以及直接交易用户和燃煤发电企业的合同签约电量要求。二是鼓励新能源和核电足额参与清洁能源消纳挂牌交易,促进清洁能源消纳。
来源:冀北电力交易中心2024-12-23
冀北电力市场中燃煤发电企业原则上应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进入电力市场。
来源:内蒙古能源局2024-12-20
(三)年度中长期交易规模考核2025年燃煤发电企业年度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不低于本年度上网电量的80%。新能源企业年度中长期交易电量不低于本年度上网电量的60%。...燃煤发电企业、新能源企业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含外送合同、“保量保价”合同。2025年批发侧电力用户(含售电公司、电网代理购电)年度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应不低于上年度用电量的6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2024-12-20
电力用户可与燃煤发电企业协商一致签订价格联动合约,合约联动价格不受上述价格上限限制。...煤炭行业电力用户与燃煤发电企业可以根据已发布的“基准交易价+浮动交易价”模式签订合约,也可以自行约定联动方式。
来源:重庆电力交易中心2024-12-20
燃煤发电企业按机组结算,风、光发电企业按厂结算。自备电厂、未入市的发电企业暂按电厂结算(如有电价不同的机组则分类结算)。
来源:陕西省发改委2024-12-12
燃煤发电企业年度电力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应不低于上一年度上网电量的80%,并通过后续合同签订,保障全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不低于上一年度上网电量的90%。鼓励水电、新能源发电企业高比例签约。...批发市场中,批发用户、售电公司、燃煤发电企业年度(含多年分解至本年)中长期合同签约比例未达到要求的,年度缺额签约电量引起的超额获益,按照省内年度交易市场均价与月度、月内交易市场均价价差的1.05倍予以回收
来源:陕西省发改委2024-12-11
来源:福建能监办2024-12-09
及时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交易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经营提出进一步要求;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赴省内部分燃煤发电企业开展现货市场报价行为现场检查,切实维护现货市场秩序。
来源:安徽省能源局2024-12-04
会议要求,各市能源主管部门、省内重点煤炭和燃煤发电企业,要承担起保障能源安全、维护区域稳定的社会责任,全力做好各项保供工作。
来源:朔州市政府2024-12-04
按照《推进煤电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工作方案》要求,2025年底前全市12家燃煤发电企业从有组织排放控制、无组织排放管控、清洁运输等方面完成污染深度治理,提高环保绩效水平。
来源:浙江省发展改革委2024-12-02
当燃煤发电企业月度结算均价超过燃煤基准价上浮20%时,按燃煤基准价上浮20%进行结算。2.电力交易机构应在年度交易后10个工作日公布年度市场交易参考价,每月25日前公布月度市场交易参考价。...当燃煤发电企业月度结算均价超过燃煤基准价上浮20%时,按燃煤基准价上浮20%进行结算。2.电力交易机构应在年度交易后10个工作日公布年度市场交易参考价,每月25日前公布月度市场交易参考价。
来源:河南能源监管办2024-11-28
河南能源监管办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省电力公司、燃煤发电企业加强沟通协调,健全完善协商和通报机制,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共同研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推进政策有效执行,根据需要开展现场监督检查、评价和信息核查等...河南能源监管办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省电力公司、燃煤发电企业加强沟通协调,健全完善协商和通报机制,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共同研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推进政策有效执行,根据需要开展现场监督检查、评价和信息核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