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商报2016-05-16
记者从大连市发改委获悉,国家能源局于4月14日印发《关于同意大连液流电池储能调峰电站国家示范项目建设的复函》(国能电力(2016)110号),批复同意我市组织开展国家化学储能调峰电站示范项目建设,确定项目建设规模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