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0-28
第三十二条(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排污单位应按规定建设规范化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置标志牌。持证单位应按相关技术规范,自持证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相应排放口的信息化标志牌建设。...;(三)污染物排放口数量或者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增加。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09-13
未按照国家规定设置监测点位或者采样监测平台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的行为处罚。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1-09-09
强化水污染物排放口排污许可信息管理,规范污染因子、排放标准、许可年排放量限值、排放去向、自行监测因子及频次等内容。
来源:羽白网2021-09-06
(5)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的。典型案例: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不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在责令企业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依法罚款3万元。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2021-08-19
日有无排污行为的认定问题,被告提交的经原告工作人员宁某确认的污染源废水采样原始记录表、现场检查笔录与原告工作人员孙某在接受被告调查询问过程的陈述内容可以相互印证证明原告在当日暂未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有在运行,总排放口及一类污染物排放口有废水排放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7-19
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是否与排污许可证规定相符。(2)在线监测。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07-13
第十七条(排放口设置规范)可开办餐饮服务项目的新建建筑物在结构上应当有专用烟道,油烟排放口设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一)油烟污染物排放口与周边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以下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一)对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按照规范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生态环境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二)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7-12
钢铁生产工序较为繁琐,主要包括烧结、炼铁、炼钢、轧钢、焦化等多个工序,每个工序均设置了专门的有组织污染物排放口,而且在物料运输、储存等环节还存在着大量的无组织排放源。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1-07-07
排放前款规定的国家和本市名录所列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对污染物排放口和周边环境实施定期监测,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第四十七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排污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破产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管理和处置污染防治设施以及污染物,防止发生环境污染。
来源:深圳人大2021-07-07
排放前款规定的国家和本市名录所列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对污染物排放口和周边环境实施定期监测,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第四十七条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排污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破产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管理和处置污染防治设施以及污染物,防止发生环境污染。
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21-06-28
(二)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单位,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应实施自动监测的污染物排放口。(三)环评报告书(表)、环评报告书(表)批复意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中明确要求应实施自动监测的污染物排放口。
来源:环保3652021-06-21
1.1.1.1排污口设置本项目污染物排放口主要包括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无废水外排。...1)废气、废水、地下水等标志牌位置应距污染物排放口(源)及采样点较近且醒目处。当排放废气、废水含剧毒、致癌物及对人体有严重危害物质时应在排放口(源)设置警告性环保图形标志牌。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6-17
环境智能管控平台 发展必然相较于火电,钢铁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有自身的特点:一是污染物排放口众多,一个年产 800 万吨的钢铁厂有组织排放口在 200 个左右;二是流程长,钢铁长流程企业拥有焦化、烧结、球团
来源:环保3652021-06-17
▶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应当与排污许可证规定相符。▶实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同时,建设规范化污染物排放口。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06-12
第二十一条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自治区和本市技术规范和标准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并明确其标志。
来源:环保产业法律实务2021-05-06
、排放去向发生变化;(三)污染物排放口数量或者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增加。”...《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一)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二)生产经营场所、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
来源:环境安全合规与争议解决2021-04-12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数量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二)污染物排放方式或者排放去向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4-06
排污单位在申请取得或变更排污许可证时,按照一般变动后实际建设的主要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口等内容如实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将《一般变动分析》和公开情况作为附件。
来源:交汇点2021-03-02
比如,排污单位要按照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规范化污染物排放口,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原始监测记录与环境管理台账保存期限均不得少于5年。
来源:法岸环境律师2021-02-26
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规范化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置标志牌。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应当与排污许可证规定相符。...根据上述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未按规定设置排放口”: 污染物排放口位置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污染物排放口数量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污染物排放方式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污染物排放去向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未设置标志牌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