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态环境部2024-01-23
各地可根据监管能力和实际需要,将巡查和水质监测范围扩大到设计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非正常运行处理设施应如何分类整改?...为突出重点,《指导意见》提出,以设计日处理能力10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为重点,组织季度巡查和半年一次的出水水质监测,督促建成设施正常运行。
来源:呼中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01-18
按照相关标准建设要求,2022年初新增镇级水源地水质监测2处,在呼源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增补警示牌、标识牌4块,对医院污水、污水处理厂排水自来水各项常规水质监测有序进行,保持了我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来源:宿迁市人民政府2024-01-18
加强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与管理,推进水源地标准化管理与长效管护,完善水源地水质监测与信息发布。(二)强化工业废水污染治理强化水污染源头治理,合理规划工业布局,推进涉水企业清理和综合整治。...强化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建立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和监测预警体系,加强灌溉水质监测与管理,严防人工回灌引起地下水污染。加强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实施地下水污染源分类监管。
来源:成都人大2024-01-17
建设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城市公园水体及水边垃圾、水面漂浮物的日常巡查和清理,组织开展水质监测,采取措施保持水面整洁,水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
来源:山城区人民政府2024-01-17
因地制宜、因村施策选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优先整治汤河沿岸等重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加快构建“政府主导、法人主体建设运维、部门监管、村民参与”治理体系,常态化开展20吨/天以上污水处理设施的水质监测,频次不低于每年两次
来源:武汉市人民政府2024-01-15
加强湖泊排口水质监测,根据水质状况及排口使用功能,结合区域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及管网完善工程,因地制宜高标准实施排口整治,不断削减入湖污染。2.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溯源。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2024-01-11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优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城镇再生水利用规划;逐步采取强制性措施,促进城市绿化、道路冲洗、车辆清洗、公共建筑厕所冲洗以及生态景观等使用再生水资源;加强城镇再生水的水质监测,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内重点再生水利用项目
来源:四川生态环境2023-12-28
该《办法》明确民宿及农村餐饮业产生的污水达到相关要求可进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废水等非生活污水不得进入,细化了合同签订、安全生产、进出水水质监测等条款,增加了群众参与等相关内容。
来源:莱西市人民政府2023-12-27
水质监测覆盖度较低,部分监测点位分布不合理,仍存在部分河流无监测数据。土壤环境质量底数不清,尚未建立完备的监测和监管体系。硬件设施不完备,农村生态环境监管基础薄弱,环境监管和应急响应体系亟待完善。
来源:襄阳市人民政府2023-12-19
市生态环境局对日处理规模大于20吨(含)小于100吨(不含)的污水处理设施,每年抽取不低于20%的数量开展执法监测,对日处理规模大于100吨(含)的污水处理设施按季度开展巡查和进出水水质监测(按要求上报生态环境部
来源:襄阳市生态环境局2023-12-19
来源:武汉市人民政府2023-12-15
来源:陇南市人民政府2023-12-08
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实施从水源地到水龙头的全过程控制,落实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水质监测“三同时”制度。
来源:保山市人民政府2023-12-07
对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定期开展监督性水质监测。
来源:厦门市建设局2023-12-06
巩固提升“千吨万人”水源地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定期实施水质监测。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12-06
各区对设计处理规模20吨/日及以上设施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全覆盖进出水水质监测,对20吨/日以下设施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覆盖出水水质监测。(三)加大对从化等北部生态保护重点区域的支持力度。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2023-12-05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水源地水质状况。
来源:黑龙江生态环境2023-12-01
突出监测“吹哨人”作用,完善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并明确政府和相关部门为自动监测站(点)运行提供保障和便利条件,保障水质监测全覆盖和站(点)稳定运行。四是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来源:四川省生态厅2023-11-29
水库蓄水前开展库底清理,运行期按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四)严格落实其他环境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