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辽沈晚报2021-01-21
此外,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住宅、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等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作业使用专用车辆,不得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
来源:中国沈阳政府网2021-01-20
厨余垃圾每日将定时收集和运输按照《办法》,全市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住宅、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等建设工程,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既有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等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不符合标准的,将予以改造完善。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实行定期或者预约收集、运输;对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行每日定时收集、运输。
来源:沈阳市政府2021-01-19
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住宅、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等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既有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等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不符合标准的,应当予以改造完善。
来源:华龙网2021-01-15
重庆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规划管理作出要求。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将垃圾分类纳入《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内容,压实物业公司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责任。
来源:上游新闻2021-01-14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规划管理作出要求。市住房城乡建委将垃圾分类纳入《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内容,压实物业公司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责任。
来源:中安在线2021-01-07
配备标准,300至500户设一处投放点对于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设施的建设管理标准,细则规定,根据居住、服务半径、垃圾日产量等,综合考量高层、多层、别墅等不同情况,合理设置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不应密集或过疏
来源:威海发布2021-01-06
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的法律责任:管理责任人未按照规定设置和管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管理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管理责任人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和管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进行宣传,指导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归集至垃圾房或者收集场所
来源:齐鲁壹点2021-01-05
关于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的法律责任,办法明确,管理责任人未按照规定设置和管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来源:大江网2020-12-31
此外,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法规对未经批准擅自关闭、闲置或拆除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处理设施的行为,未按照要求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行为,不按规定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行为和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不履责的行为等都规定了处罚
来源:江西晨报2020-12-31
陶成表示,法规对未经批准擅自关闭、闲置或拆除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处理设施的行为,未按照要求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行为,不按规定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行为和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不履责的行为等都规定了处罚措施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2020-12-23
完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网络和运输体系,提升垃圾焚烧、生化、填埋等设施建设管理水平。聚焦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持续从源头上促进垃圾减量,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12-23
新建小区应当配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并通过配套环卫设施竣工验收。居民小区根据楼栋分布的实际情况,配建“四分类”垃圾收集站点。...3.合理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和专门的分类运输车辆,市级统一运营和管理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等硬件设施。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12-17
(三)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以及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新建住宅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场所公示配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设置位置、功能等内容。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12-10
现有居住小区未配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或相关设施不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要求的,由区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更新配套。
来源:中国江西网2020-12-08
个人未按规定投放拒不改正最高处500元罚款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条例对未经批准擅自关闭、闲置或拆除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处理设施的行为,未按照要求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行为,不按规定分类投放、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2020-12-07
来源:聊城日报2020-11-17
第十五条 新建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等应当按照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既有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不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的,应当逐步改造。
来源:南报网2020-10-29
《条例》规定,老旧小区、经济适用房小区由政府托底,在小区环境整治过程中,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理机构组织改造不符合标准和规范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等等。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10-28
配建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不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标准的,应当予以改造。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10-15
影剧院、博物馆、体育馆(场)、演出场馆、公园、旅游景区(点)、寺庙、商场、宾馆、饭店、大型超市、集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公共场所和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和标准配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