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5-07-25
第四章 减排量管理第二十条 碳普惠减排量是指经审定的一类项目实现的减排量,单位以“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计。
来源:电联新媒2025-07-21
以电池产品来说,电力碳足迹约占电池总碳足迹的70%,欧盟认可的中国电力碳足迹因子约为1.024千克二氧化碳当量/千瓦时,而根据生态环境部2025年的《关于发布2023年电力碳足迹因子数据的公告》的报告显示
来源:泉州市林业局2025-07-18
是指本行政区域内权属清晰的林地、林木,依据《福建碳中林认定及其碳汇计量监测方法(试行)》,经第三方机构监测核算、专家审查、林业主管部门审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签发的碳汇量而制发的具有收益权的凭证,以吨二氧化碳当量
来源:我的电池网2025-07-10
欧盟预计这些项目于2030年前投入运营,并在运营的前十年内减少约910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温室气体排放。项目投产后,电动汽车电池芯年生产能力将达到约56gwh。
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2025-07-02
据测算,新标准实施后每年可减少甲烷排放约500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来源: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2025-07-01
四、意向卖出方单笔单向竞价最小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1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意向卖出方可以选择竞价日期前1个交易日指定年度碳排放配额的收盘价或者收盘价的-10%作为底价。
来源:山西钢构科工有限公司2025-06-30
其核心在于优先自主减排,剩余排放通过外部碳清除项目(如碳汇、碳信用)抵消,最终达到二氧化碳当量中和。能源结构转型。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2025-06-27
1个单位碳排放配额相当于向大气排放1吨的二氧化碳当量。(五)清缴,是指重点排放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市生态环境局缴纳碳排放配额的行为。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2025-06-26
来源:瑞浦兰钧能源2025-06-20
数据显示,2024 年公司单位产品温室气体排放下降39%,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量下降35%,在制造端通过光伏发电等绿色措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近3000吨二氧化碳当量,为行业绿色转型树立了标杆。
来源:中国能源观察2025-06-13
当前,我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把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即lulucf计算在内)在13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上下,其中能源燃烧占我国碳排放量的比例为88%左右,电力行业排放占能源行业排放的41%左右,是我国碳排放的最大单一来源
来源:奇点能源2025-06-12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截至2025年6月,奇点能源累计服务用户数1000+,助力价值链减少碳排放5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5-05-30
2025年1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发布2023年电力碳足迹因子数据的公告》,经计算全国电力碳足迹因子为0.6205千克二氧化碳当量/千瓦时,略高于电网排放因子,两个参数的核算范围和适用场景不同,但相同的是均具有基础能源属性
来源:《能源评论》2025-05-20
一个ccer相当于一个碳排放配额,对应一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排放。...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年度直接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单位,应当列入重点排放单位名录。这意味着市场对ccer的需求会进一步加大。
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2025-05-19
根据新协议,温室气体强度高于基准碳强度减排值的船舶,必须为超出基准限值的排放量,支付380美元/吨二氧化碳当量,并为介于基准值与直接合规目标间的排放量,支付100美元/吨二氧化碳当量。
来源:江苏省国信集团2025-05-16
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江苏省国信集团所属海上风力发电、新型储能等绿色能源项目投资,助力企业实现源头创新、科技成果转化,预计每年可实现二氧化碳(当量)减排约369万吨。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5-05-14
《方案》接轨国际碳市场管理体系,将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约1500家企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单位作为重点排放单位,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实现行业管控从发电行业向多行业市场融合发展
来源:远景科技集团2025-05-09
《报告》披露,远景科技集团全年运营温室气体排放(即“范围1”与“范围2”)为7089吨二氧化碳当量,在碳排放基准为8.4万吨的情况下,通过提升能效、使用场内及场外可再生电力等有效举措,2024年实现碳减排约
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2025-05-09
目前,全国碳市场主要纳入温室气体年度排放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及以上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远高于试点碳市场的0.3万吨~1.3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及以上的门槛,导致一些排放量较小但具有减排潜力的企业或行业被排除在市场之外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5-05-06
(四)开展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重点排放单位和暂未纳入名录管理且满足年度直接碳排放量达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独立电炉、独立刚压延生产加工企业应按照生态环境部公布的最新版技术文件要求,于6月30日前通过管理平台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