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3-31
第二十四条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当安全处理处置污泥,保证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对污泥的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3-26
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到2018年年底,全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能力不低于46万吨/天,2019年全面完成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使出水水质达到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