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人大2024-09-29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发展智能制造,培育高水平智能制造装备生产企业,研发应用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鼓励企业实施关键工序自动化、关键岗位机器人替代、生产过程智能优化控制、供应链管理智能化等改造升级...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全省先进制造业发展规划,改造提升冶金、石化、轻工、建材、纺织服装、机械等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医药、新能源汽车、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超前布局人工智能、元宇宙、人形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