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卫之声2019-06-10
“两高”司法解释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属于“严重污染环境”,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一百吨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
来源:资阳市生态环境局2019-06-04
,资阳市重点产废企业及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均按照要求制定了相应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表13 本市危险废物跨行政区域转移信息(移入)表14 本市危险废物跨行政区域转移信息(移出)(九)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制定有关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情况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