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5-03
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等燃烧设施要严格按照地方人民政府划定的高污染禁燃区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工业和信息化委按部门职能牵头负责,自治区质监局、发展改革委按部门职能配合,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落实)4.全面划定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来源:陕西住建厅2018-05-02
完成已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当地市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5-02
灰分高于16%的散煤,各县(市、区)对采暖用煤以县(市、区)统一规划,实行统调统销,在所辖范围内固定1-2个生活用散煤销售点,销售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散煤,严禁煤矿、洗(储)煤厂销售生活用散煤、中煤、煤泥等高污染燃料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28
来源:宿迁环保局2018-04-28
9.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10.分类整治燃煤锅炉,开展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整治和65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其他燃煤锅炉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27
不断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加快锅炉节能环保升级改造,深入推进煤改气、煤改电、余热余压利用及热电联产集中供暖供热等工程,大力发展和推广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优质能源替代燃煤使用。
全面落实《汉中市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规定》,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督促加快县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明确禁燃类别和范围,4月底前,完成县级禁燃区划定工作
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及高污染燃料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及高污染燃料锅炉。积极推进县城建成区淘汰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4-27
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销售、使用煤炭及煤炭制品等高污染燃料。划定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组织开展县城建成区高污染燃料专项督查,严厉查处冒黑烟等原煤散烧环境违法行为。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26
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深入开展高污染禁燃区划定工作,并根据城镇建成区发展状况调整扩大禁燃区范围。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已建成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予以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
对全市农副食品加工行业燃料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全面禁止生产加工企业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生产加工农户要优先使用清洁燃料,不具备条件的要使用清洁型煤。
来源:颍州晚报2018-04-26
逐步完成民用散煤燃烧整治任务对禁燃区内从事餐饮(含烧烤)、食品加工(油炸蒸煮等)、茶水炉、各类加工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摸排,发现使用高污染燃料的,立即停业整改限期进行清洁能源改造;拒不进行清洁能源改造的
来源:能源日参2018-04-26
在法律方面,《大气污染防治法》限制高污染燃料使用,鼓励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近年,我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开发开始起步。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4-25
6.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各市州要依据已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按照环保部2017年《高污染燃料目录》要求,明确禁燃区内燃煤企业大户退出禁燃区的时限和措施,进一步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严禁在禁燃区内燃用不符合标准的煤炭及其制品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25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24
加快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利用城市和工业园区周边现有热电联产机组、纯凝发电机组及低品位余热实施供热改造,淘汰供热供气范围内和高污染燃料禁烧区内燃煤锅炉(窑炉)。
全市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除集中供热锅炉和特殊工艺需要外,全面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在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发展热电联产,在条件具备地区鼓励发展热电冷三联供,同步配套建设高效、快捷的热力管网。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23
各县(市)要依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的通告》于2018年4月底前划定和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切实做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公安局)(五)治理煤烟污染巩固和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成果,杜绝禁燃区内烟煤散烧,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21
依法查处散煤无照经营行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一律取消散煤销售网点。加大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力度,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煤,推广使用洁净煤、先进民用炉具,加强民用散煤管理。销售的民用型煤硫份不得高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