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管理2020-07-09
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指出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切实增加环境保护投入,在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综合利用、财政税收、金融信贷及引进外资等方面,抓紧制订、完善促进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经济政策和措施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7-09
建设单位是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切实减轻项目在建设、运行过程中对环境的不利影响,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并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
来源:上海里格律师事务所2020-07-07
另外,对于《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这里的费用在案件受理阶段是可估量的,属于生态破坏对应的“实际损害”,这样可以防止将事实不明状态的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案件进入司法程序
来源:中国工业报2020-07-06
在目前技术条件下,要防止盲目发展煤化工、煤制氢,不允许大量排放二氧化碳,要避免造成生态破坏、气候变暖等新的风险。
来源:北极星氢能网(独家)2020-07-06
但在目前技术条件下,要防止盲目发展煤化工、煤制氢,要避免造成生态破坏、气候变暖等新的风险。国家应对煤化工、煤制氢等排放二氧化碳制定标准规范并严格执行。
来源:中国水土保持2020-07-03
但长期以来,祁连山违法违规开发矿产资源、违法建设和违规运行水电设施等问题屡屡发生,致使脆弱的祁连山生态环境不堪重负,造成了比较严重的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来源:北极星氢能网2020-07-01
七、本批复下达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来源:新华网2020-07-01
生态环境领域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法律共13部,占现行有效法律总数约二十分之一;与生态环境保护紧密相关的资源法律22部;民法典确立了“绿色原则”,物权、合同、侵权责任三编规定了“绿色”制度,并且专章规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
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0-07-0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
来源:生态环境部微博2020-06-30
二是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社会十分关注的《民法典》,确立“绿色原则”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物权、合同、侵权责任三编都有“绿色”原则的有关内容,其中专章规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不仅延续此前法律有关规定
生态环境部门将把《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特别是有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侵权责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方面的内容,落实到相关的生态环境专项立法工作中,确保相关法律法规与《民法典》衔接协调。谢谢!...二是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社会十分关注的《民法典》,确立“绿色原则”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物权、合同、侵权责任三编都有“绿色”原则的有关内容,其中专章规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不仅延续此前法律有关规定
来源:湖南省水利厅2020-06-24
:改建、 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 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报告编制质量: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质量符合要求且环境影响评价有明确环境可行的结论。...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生态措施: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以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 或者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项目现有环境问题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6-24
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有关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依法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6-24
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准予行政许可的;(二)对大气污染防治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三)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而未作出的;(四)对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采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环境事故以及不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造成生态破坏等行为
来源:环境科普2020-06-19
当前正处于污染防治“三期叠加”的重要阶段,要实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的目标,需要加大力度破解重污染天气、黑臭水体、垃圾围城、生态破坏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系统防范区域性、布局性、结构性环境风险,
来源:陕西人大2020-06-18
“其他跨行政区域的环境污染以及生态破坏的防治,由上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或者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解决。”...第十二条 建立国家和本省确定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的防治措施。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06-17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委托他人收集、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未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未依法签订书面合同或者未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的,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受托方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河北人大2020-06-11
尾矿、废石等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应当依法封场,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第三十条 非煤矿山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范建设尾矿库并加强日常维护和安全检查,防止坝体坍塌、洪水漫顶等事故发生。
来源:燕赵都市报2020-06-11
“《条例》还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建设,切实解决产能过剩和粗放开发造成的环境污染、土地损毁、生态破坏等问题。”...尾矿、废石等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应当依法封场,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此外,企业治理责任主体灭失或者不明非煤矿山综合治理,坚持因地制宜,通过修复绿化、转型利用、自然恢复等措施进行。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6-11
二、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列入《目录》项目的日常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建设单位是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措施,切实减轻项目在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