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门市司法局2022-08-03
2021年9月16日由本院对二人以污染环境罪提起公诉。...2021年11月22日江海区人民法院判处夏某某犯污染环境罪,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曾某某犯污染环境罪,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法律分析】1.对本案法律适用的认定。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8-01
8月1日,北京市公布2021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的通告,详情如下: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北京市2021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的通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现将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