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4-15
10.2 对于焚烧炉烟气采用在线监测时,以一个自然日计,焚烧炉正常运行期间排放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一氧化碳的自动监测有效日均值数据超过本标准规定的24小时均值限值,判定为超标。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0-04-15
截至2020年4月11日,全国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为6062.4吨/天,相比疫情前的4902.8吨/天,增加了1159.6吨/天。其中,湖北省能力从疫情前的180吨/天提高到了667.4吨/天,武汉市能力从疫情前的
来源:青岛众瑞2020-04-14
关于开展第一阶段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研究工作的通知》定于2014年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特定源拉萨除外)、计划单列市全面启动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研究工作;2016年11月,生态环境部启动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建设,采用手工与自动监测结合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4-14
6.2 排污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自动监测有效数据,以1小时平均浓度作为达标判定的依据。6.3 特殊工况下的达标判定可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4-14
7.2 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自动监测有效数据,大气污染物以任意1小时平均浓度值作为达标考核的依据,水污染物以日均值作为达标考核的依据。
来源:自然资源之声2020-04-13
②根据《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 50863—2013)要求,尾矿库闭库后,“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应设置人工监测与自动监测相结合的安全监测设施”,“监测库水位、滩顶标高、干滩长度、浸润线深度、坝体坡度和位移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4-09
3.强化自动监测监控能力建设落实杭州市2020年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改造计划,其中符合条件的工业炉窑和重点vocs排放企业等,都应安装自动监控设施。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0-04-09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就水质自动监控系统比对标准执行问题进行回复,详情如下:关于水质自动监控系统比对标准执行问题的回复来信:2019年12月24日发布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codcr、nh3-n 等)
来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20-04-08
明确了对重点排污单位违反自动监测和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的处罚、对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企业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处罚。还规定了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法律责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4-07
实施自动监测的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烟气排放达标率大幅提升。开展工业污染源自行监测。发布 18 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0-04-07
截至2020年4月4日,全国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为6070.6吨/天,相比疫情前的4902.8吨/天,增加了1167.8吨/天。其中,湖北省能力从疫情前的180吨/天提高到了667.4吨/天,武汉市能力从疫情前的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20-04-02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4-01
生物质锅炉禁止掺杂添加燃烧煤炭或者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的物质,并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安装自动监测或者监控设备。...未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安装自动监测或者监控设备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20-04-01
日前,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石家庄市环境预测预报中心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网相关设备采购(进口)中标公告。详情如下:石家庄市环境预测预报中心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网相关设备采购(进口)中标公告项目名称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0-03-31
截至2020年3月28日,全国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为6094.1吨/天,相比疫情前的4902.8吨/天,增加了1191.3吨/天。其中,湖北省能力从疫情前的180吨/天提高到了667.4吨/天,武汉市能力从疫情前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3-31
疫情防控期间,以环境质量自动监测为主,重点加强现有环境空气及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运维保障,全力做好大气、地表水等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来源:长城网2020-03-31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3-30
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和环境自动监测运维质量专项检查,坚决惩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切实保障监测数据“真、准、全”。(五)健全环境治理法律政策体系。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0-03-30
生态环境部门可根据需要对入河排污口进行人工监测和自动监测,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应予以配合。设置自动监测设施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护监测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通过现场检查、自动监测、遥感监测、无人机巡查、远红外摄像等方式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