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生态环境2024-07-24
案例1 某单位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案情简介】2024年3月6日,津南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天津某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查阅该公司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某单位在人工监测过程中伪造了原始记录,并出具了检测报告,违反了《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和《天津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相关规定,津南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