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7-07
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陕西省环保厅获悉,关于印发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容如下: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陕环发〔2016〕26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7-06
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3%的要求,确定全省未达标的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果洛州州府所在地城镇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须较2015年下降3%同时,各市(州)要落实2016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各县市区要实施一批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全面完成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延伸阅读:浙江省宁波今起施行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北省襄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出台30家vocs污染企业被整改 浙江省桐乡发布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计划4.完成总量减排任务
建立健全高清视频会议、污染源综合管理、移动执法和监测、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管理、总量减排综合管理、环境应急管理、辐射源全过程管理、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管理等环保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探索和开发各类综合管理系统平台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7-05
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陕西省宝鸡市环保局获悉,关于印发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涉及火电厂脱硫脱硝等:全文如下: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宝鸡市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6-07-05
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浙江省发布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详情如下: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省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6-07-04
2016年5月26日平顶山市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2016年是十三五总量减排开局之年,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切实做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全市十三五及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根据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指导意见和我市
来源:当代石油石化2016-07-01
从各省市情况看,截至 2014 年底,各省市基本达到了 cod 和 so2的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但氨氮和 nox 总量减排达标率较低。从 so2 总量减排看,全国完成情况较好。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6-06-30
加强源头治理,强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实行最严格的管控,以管控促进结构调整,以结构调整促进节能减排。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6-29
(二)制定vocs总量减排方案我厅正在抓紧制定全省vocs治污减排工作方案,请各地在vocs排放污染源排查基础上,抓紧制定本辖区vocs总量减排实施方案,方案请于2016年8月31日前报省环保厅。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6-06-28
开展 vocs 总量减排与排污收费相关工作,开展重点行业 vocs 排污收费政策研究,启动本地区 vocs 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档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逐步开展重点行业 vocs 排放量核定,并作为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6-28
浙江省:完成大型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18台共1053万千瓦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浙江省发布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其中要求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大气污染治理。
来源:中国环境新闻2016-06-27
同时,发布2014年度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公告,向社会公布各省(区、市)和8家中央企业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结果及2015年上半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数据。
来源:宁夏新闻网2016-06-24
6月23日,宁夏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办公室印发了《2016年全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安排》。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6-06-22
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浙江省发布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其中要求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大气污染治理。
来源:宁夏新闻网2016-06-22
6月20日,宁夏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办公室印发了《2016年全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安排》,要求到今年底,全区地级城市(含宁东基地)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达75%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6-06-21
具体内容如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6〕2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省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印发给你们
来源:时代周报2016-06-21
总量减排仍然是未来20年中国环境治理的一条主线。...根据环保部今年确定的思路,未来环境管理在质量与总量的把握上,应体现这样的原则:质量改善是刚性要求的红线,绝对不能触碰;总量减排是硬性要求的底线,是最基本的要求。总量减排考核必须服从质量改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