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发改委2022-01-21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有关要求,根据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22-01-21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 务 部市场监管总局国 管 局中 直 管 理 局2022年1月18日...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有关要求,根据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01-21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 务 部市场监管总局国 管 局中 直 管 理 局2022年1月18日...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中直管理局7部门发布了《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2-01-21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2-01-21
来源:中国环保产业协会2022-01-19
1月,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标技〔2020〕207号),提出加快编制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小型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等标准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01-18
经商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随着充电/数据接口以及充电技术的快速迭代,当前智能终端市场形成了以usb-c接口为主,多种接口及充电技术并存的格局。...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共同推进相关国家标准制定,推动构建二元标准体系,加快建设以政府颁布为基础,市场标准协同发展的标准体系,充分发挥充电技术团体标准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22-01-18
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2年2月18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来源:工信部2022-01-18
协调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给予财政资金、税收优惠、保险补偿等支持政策,配合市场监管总局调查处理汽车芯片领域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快汽车芯片标准体系建设和细分领域技术标准研制,建设汽车芯片测试和应用推广公共服务平台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2-01-12
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收到消费者提供的汽车产品缺陷线索,反映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系统问题占新能源汽车缺陷线索的49.4%。(2021年召回汽车案例)什么办法可以避免?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01-12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七)规范重点领域和环节收费。...(交通运输部、司法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十九)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来源:国家能源招标网2022-01-11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来源:财政部2022-01-11
绿色建材产品认证体系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要求,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建立并在我国统一推行的认证制度,旨在健全绿色建材市场体系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22-01-07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7)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
来源:应急管理部2022-01-06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分工负责)13.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置的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等部门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回头看”。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2-01-06
为应对上述情况,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等主管部门严厉查处芯片囤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相关企业积极扩产,寻找替代方案,努力筑牢供应链基础。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22-01-05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 《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