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2022-04-07
引导负荷聚合商等需求侧资源参与电力市场,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优化能源营商环境。持续深化能源领域营商环境改革,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2-04-02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4-02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2022-04-01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网2022-04-01
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2022-03-31
激发需求侧等第三方响应能力,结合用户侧参与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建设,全面推动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调节负荷、新型储能、自备电厂、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虚拟电厂、5g基站、负荷聚合商等参与辅助服务市场。
来源:能源杂志2022-03-30
大力培育负荷聚合商,整合分散用户响应资源,释放居民、商业和一般工业负荷的用电弹性,促进用户积极主动参与需求侧响应,更多消费风电、光伏等绿色电力。
来源:新华网2022-03-30
大都市商业空调负荷调节潜力,数据中心、公共机构、5g基站、充电桩等新兴业务可调节能力,能源服务商、虚拟电厂运营商、负荷聚合商等多种负荷聚合模式……在浙江,这些负荷资源都将被持续挖掘。
来源:国家电网报2022-03-30
智慧用能领域参与的主体多,包括电网公司、售电公司、负荷聚合商、终端用户等。目前,政策层面尚未形成有利于主体培育、健康发展的体系性要求。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2-03-25
2021年底,广东省能源局在《关于征求广东省市场化需求响应实施方案及交易细则意见的函》中,明确赋予了负荷聚合商包括售电公司和第三方独立主体聚合商的市场主体地位。
来源: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2022-03-24
考虑到独立储能运行成本较高,鼓励小容量且分散的储能聚合成为直控型聚合平台(含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等形式)。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2-03-21
在2021年全国多地出现有序用电的情况,多地发布电力需求响应相关政策,负荷聚合商有望成为售电公司的服务新业态。
来源:电网头条2022-03-18
国网浙江电力将持续挖掘可调控负荷资源,通过“现场改造+周期演练”固化、释放用户可调控能力,重点研究大都市商业空调负荷调节潜力,持续挖掘数据中心、公共机构、5g基站、充电桩等新兴业务可调节能力,探索综合能源服务商、虚拟电厂运营商、负荷聚合商等多种负荷聚合模式
来源:电力法律观察2022-03-18
完善有利于可再生能源优先利用的电力交易机制,积极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支持微电网、分布式电源、储能和负荷聚合商等新兴市场主体独立参与电力交易,支持同一配电网内的供需双方就近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