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电力交易中心2025-12-08
详情如下: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广东电力市场低压工商业用户试点参与市场化交易相关工作的通知各经营主体: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深化电力市场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现货市场机制,推动全体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
来源:福建电力交易中心2025-12-08
详情如下:福建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印发《福建电力市场注册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经营主体:为进一步规范福建电力市场经营主体注册管理管理工作,保障市场注册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来源:云南省能源局2025-12-08
(五)健全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体系。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照相关评价办法,持续开展经营主体交易行为信用评价,以评价结果作为经营主体信用考量标准,建立全面、规范的经营主体信用档案。
来源:甘肃电力交易中心2025-12-08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12月4日,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11月退市市场经营主体名单,共涉及59家电力用户,其中6家为自主注销,其余53家为强制注销。详情如下:
来源: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12-08
贵州省增量新能源项目可持续发展机制竞价实施细则(试行)》《贵州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5〕663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经营主体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12-08
经营主体应根据自身电力生产或者消费需要以及自身发用电能力,合理参与交易申报。2.跨省跨区交易电量纳入经营主体交易合同管理。...在优先计划合同电量已落实的前提下,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利用剩余输电容量开展跨省跨区交易。经营主体应根据自身电力生产或者消费需要以及自身发用电能力,合理参与交易申报。
来源: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2025-12-08
( 二)本细则所称电源包括常规电源、集中式新能源发电、分布式发电、储能、新型经营主体等。 常规电源是指除分布式发电外的燃煤发电、燃气发电、核电、水电等。...( 四)本细则所称新型经营主体是指具备电力、电量调节能力且具有新技术特征、新运营模式的配电环节各类资源,包括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和智能微电网等。
来源:陕西电⼒交易中⼼2025-12-08
不正当竞争;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价格;不得实行串通报价、哄抬价格及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不得利用“发售一体”优势直接或变相以降低所属售电公司购电成本的方式抢占市场份额;不得区别对待民营售电公司等经营主体
来源: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12-08
健全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机制:规范虚拟电厂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及辅助服务市场准入条件、业务流程等,加快推进虚拟电厂作为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整体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交易,并明确相应的电量电费计算原则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12月6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披露广东电力市场2025年7-9月经营主体争议情况,其中1家售电公司涉及“双方对线上合同有争议”。
来源:江苏电力交易中心2025-12-08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12月5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6年市场经营主体入市工作提示,自2025年11月起,交易中心定期短信提醒各市场经营主体入市时间节点。
来源:北极星电力市场网2025-12-08
关于河南省2026年电力中长期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这是指导河南2026年电力市场交易的又一纲领文件,虽然通知还在征求意见阶段,但从通知全文可以看出,河南电力中长期交易从经营主体
来源:吉林电力交易中心2025-12-05
各经营主体应充分评估研判批发市场交易价格可能发生的变化情况,科学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来源:江苏电力交易中心2025-12-05
2025年12月11、17日,各经营主体在交易系统中开展年度挂牌交易。年度挂牌交易分时段开展,采用滚动撮合方式。3、年度竞价交易。2025年12月11、17日,各经营主体在交易系统中开展年度竞价交易。
来源:湖南电力交易中心2025-12-05
;4.具备电力、电量数据分时计量与传输条件,数据准确性与可靠性满足要求,能够按要求上传量测数据;5.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分布式电源原则上作为独立经营主体参与湖南电力市场。...注册基本条件:1.经营主体应当是财务独立核算、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经法人单位授权的内部核算主体、个体工商户、执行工商业电价或具有分布式电源的自然人等民事主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及相关注册材料,
来源:国家电网报2025-12-05
聚焦更好实践“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等经营主体公平、无歧视开放并提供能源输送服务”,供电企业应着重关注以下方面。一是信息披露的完整性。...能源法第七十一条对能源输送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等经营主体公平、无歧视开放并提供能源输送服务作出规定。近年来,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快速增长,对大电网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自2026年1月1日起,吉林省将上调煤电容量电价补偿标准,各经营主体应密切关注省内相关政策及规则规定出台情况,充分知悉煤电容量电价相关政策,并及时调整制定交易策略。详情如下:
来源:湖北电力交易中心2025-12-05
要深化委员会自律监督作用,强化市场运营机构数字化监管支撑,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管理,推动经营主体自觉维护公平公正电力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