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7-31
第四条 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综合、全面考虑到以下情节因素:(一)违法行为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程度以及社会影响;(二)违法行为的持续时间;(三)违法行为的方法或者手段;(四)违法行为人是初犯还是再犯...制定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违法行为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以及社会影响;违法行为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程度;违法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违法行为危害的具体对象;违法行为当事人是初犯还是再犯;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的态度和所采取的改正措施及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