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2-06
二、对停止收取供(配)电贴费前申请新装及增加用电容量的电力用户,供用电双方已经签订缓交供配电工程贴费的合同或协议的,继续按合同或协议约定执行。...三、为了节约电力建设投入,合理配置电力资源,对申请新装及增加用电容量的两路及以上多回路供电(含备用电源、保安电源)用电户,在国家没有统一出台高可靠性电价政策前,除供电容量最大的供电回路外,对其余供电回路可适当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2003-10-15
10月13日,北海市供电局又和北海市经贸委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生产避峰限电工作的通知》,将每天的19时至22时30分列为晚间用电高峰期,要求各用电企业积极配合,主动减少用电容量或停产避峰,或者调整生产班次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2007-08-01
中法供水公司的用电容量已超出双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中约定的计费容量。 ...针对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提出的“以前一直是按照合同规定的4950千伏安来计算电费”,郑州供电公司回应道:“原先签合同时,规定按照实际用电容量4950千伏安来计费,因为刚开始企业还处在发展初期,可能使用不了7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