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9-14
三、主要任务(一)开展土壤环境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1.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调查结果,适时发布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引导社会加强有效监督。结合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公开曝光一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的典型案件。
来源:中国环境管理2017-09-14
因此,修订《标准》,实现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地表水生态系统健康、最大程度满足水体使用功能对水质的要求的管理目标,客观、准确地反映我国当前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不仅符合我国当前水环境管理的迫切需要,也符合国际水质标准科学发展的趋势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9-13
第二十九条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在一定区域内采取限制机动车行驶的交通措施。第三十条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
各县市区要每半年公布辖区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包括红黄牌企业名单、城区饮用水安全状况、黑臭水体治理情况、重点排污单位情况和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等,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四)强化执法监管。
根据现有耕地环境质量状况,结合土壤污染普查情况,农业生产管理采取相应对策,制定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计划。
来源:《印刷技术》2017-09-12
特别规定:环保部门可以根据本市冬季(每年11月至来年2月)的环境质量状况对冬季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重点污染物许可排放量提出更严格的要求。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9-12
建立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一次调查。...一、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一)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城乡规划部门要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
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加强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加强对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
县(市、区)国土资源、农业部门要组织对拟开发为农用地的未利用土地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土壤环境质量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对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开展巡查。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9-11
二、主要任务(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1.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对未利用地拟开发为农用地的,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
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9-09
建立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按照省统一要求,由市农业局牵头建立农用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农用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9-08
建立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建立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9-07
(四)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制定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重点污染物控制总量指标和分解方案。...依法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对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及时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二)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建立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一次。...一、开展土壤环境详查,查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一)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详细调查。
来源:中国生态资本网2017-09-07
改革后,河北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将实现谁考核、谁监测,由省里统一负责对各市(县、区)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并定期将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率向社会公布。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9-06
统一管理环境质量数据、污染源数据和社会舆情数据等,应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开展大数据关联分析,提升环保数据挖掘、分析和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能力,提高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分析和展示能力,加强环境管理综合展示和分析能力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9-05
二、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一)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落实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工作方案。以农用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或原址)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市县两级国土资源、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加强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国土、农业部门要组织对拟开发为农用地的未利用土地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土壤环境质量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对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开展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