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4-24
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公示为规范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活动,加强社会监督,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第24号令)第九条等的有关规定,现将《遵义市2022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来源:远景能源2022-04-24
同时,远景持续携手红杉中国、埃森哲、必维集团、全球环境信息研究中心(cdp)、国家电网公司等众多全球领先的组织、机构和企业,加速碳中和技术创新、产业链形成和应用落地,共筑全球零碳创新生态,助力全球绿色发展
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2-04-22
完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机制,落实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加强对环境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对第三方治理单位污染治理效果的评估制度,完善环境服务业惩戒和退出机制。
来源:国家电网报2022-04-22
该系统可实时记录抱杆工作状态数据及环境信息,实现了悬浮抱杆组塔全过程安全监测与预警。应用悬浮抱杆组塔所需工器具少,操作简便灵活,经济性高。因此,该工具在国内各类地形条件下的组塔施工中广泛应用。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2-04-21
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湖北省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其中明确企业年度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基本内容应包括碳排放信息。今年12月前,湖北省内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责任主体将强制披露碳排放信息。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04-21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2-04-19
第五条【企业责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放水污染物的,应当承担水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健全水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实施清洁生产,防止、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依法向社会公开其水环境信息,对造成的污染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4-19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环办综合〔2021〕32号,见附件3)的规定履行环境信息披露主体责任,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环境信息,披露的环境信息应当简明清晰
来源: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2022-04-18
承担的国家经济政策设计与实施战略、中国环境税收政策设计与效应、行业环境管理等研究均有创新性成果并得到应用,为支持“环境保护税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十二五”至“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的出台做出了重要贡献
来源:环保工程师2022-04-18
2022年1月18日聊城市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出具了《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超标认定报告》。...证明以上事实的证据有:1.证据材料:(1)调查询问笔录;(2)现场检查(勘验)笔录;(3)《聊城市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超标认定报告》1份(聊环自控〔2022〕01号);(4)你单位《排污许可证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04-18
列入2021年广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要求,主动公开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为广州地区生态环境向好做出更多有益贡献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4-16
强化环境信息批露,引导绿色制造名单企业和低碳“领跑者”企业编制发布绿色低碳发展年度报告。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04-15
第十一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本市重点扬尘污染源,加强对重点扬尘污染源的监测、检查,定期公布扬尘污染状况的环境信息。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2-04-15
对污水未经 处理直接排放或不达标排放导致水体黑臭的相关单位和工业集聚区严格执法,推动有关单位依法披露环境信息。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4-14
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和案例实践,加强环境保护法律宣传普及,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4-14
实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增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透明度。
3.明确环境信息依法披露途径。企业应当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编制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和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并上传至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
详情如下: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2〕23号)工作要求,依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规定,我局梳理出《2022年度无锡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4-11
建设环境信息综合化管理平台和信息发布平台。深入推进环保政务公开,对重大环保政策、环境质量数据、污染排放数据、环境处罚信息等进行全面公开,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完善环境信息公开考核评议、环境信息举报调查、环境信息监督检查、环境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环境舆情动态监测、分析和跟踪,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急响应机制。
生态环境信息自生成或者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公开。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等部门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第六十一条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公开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和监测结果、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生态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