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重庆市发改委2023-04-24
市级重点建设项目中,政府投资类项目553个,同比增长48.7%,主要集中在科技创新、交通、城市建设、城市更新、水利、民生等板块;企业投资类项目603个,同比增长19.4%,主要集中在产业优化升级、能源保障等板块
来源:四川省发改委2023-04-24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各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管理的在本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来源:梅州市人民政府2023-04-24
(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拓宽融资渠道,健全投融资体制机制(十六)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吸引保险资金、银行资金等进入环境基础设施领域,形成政府投资带动效应。充分用好国家和省帮扶革命老区、苏区政策,积极争取各领域专项资金以及省财政统筹配套资金支持。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4-24
第四章 投资计划管理第十四条州(市)申请的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计划应符合当地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确保不造成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并根据所申报项目的具体情况明确拟采取的资金安排方式。...第四章投资计划管理第十三条州(市)和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申请的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计划应符合当地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确保不造成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并根据所申报项目的具体情况明确拟采取的资金安排方式。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3-04-21
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提高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绿色生态城区、重点功能区内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比例。...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重达25%,新建居住建筑全部达到75%节能要求,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100%达到一星级以上标准;到2030年,
来源:石嘴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04-21
来源:衡阳市人民政府2023-04-21
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达到一星级以上,到2025年,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城镇绿色建筑中使用绿色建材产品的比例达到
来源:石嘴山市发改委2023-04-21
来源:中卫市人民政府2023-04-20
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引导新建和改扩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和运营,提高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绿色建筑星级标准要求,鼓励在公共建筑率先执行72%节能设计标准。
来源:景洪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04-20
2.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市场化融资。2.7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包含建设期和运营期,暂定建设期3年,运营期30年。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3-04-20
一是综合施策释放内需潜能,促进消费持续恢复,释放服务消费潜力,同时,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二是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着力推进产业升级发展。
来源:北极星电池网2023-04-17
新建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应当至少利用一种可再生能源。新建住宅和宾馆、医院等公共建筑应当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来源:中卫市人民政府2023-04-12
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引导新建建筑和改扩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和运营,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提高绿色建筑标准执行深度和质量,提高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绿色建筑星级标准要求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04-1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直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为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巩固和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提升我国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来源:四川省政府门户网站2023-04-12
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适当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健全农民工就业统计监测机制。(十八)拓宽农民经营增收渠道。支持农民扩大农业生产规模、延伸产业链条。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2023-04-11
来源:怀化市人民政府2023-04-11
按照“提量、提质、提效”基本思路,落实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标准,建筑面积三千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或者其他绿色建造方式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2023-04-10
健全政府投资与金融、社会投入联动机制,鼓励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打捆打包按规定由市场主体实施,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更多投向农业农村。...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适当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二十二)促进农民经营增收。以市场为导向,加快调整农业结构,积极发展高质高效农业。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2023-04-10
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政府性项目决策和立项管理,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持续推进国有“三资”清查处置,盘活资金用于防风险、保民生、稳投资。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