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电力报2015-05-11
近日发布的《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与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04年12月发布的《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原3号令)相比,不少条款作了修订。...原3号令允许大坝中心委托大坝主管单位组织实施定期检查,并在《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办法》中进一步明确了中、小型水电站大坝,经大坝主管单位申请,大坝中心可以委托其组织定检的内容。
来源:中电新闻网2015-05-08
根据《规定》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以发电为主、总装机容量五万千瓦及以上的大、中型水电站大坝,应当按《规定》办理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是开发功能以发电为主,并且总装机容量在五万千瓦及以上的大中型水电站大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