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信证券2015-11-03
其中监测垂直管理制度是为了防治地方监测数据造假,将其对地方环境监测站的事权进行上收,此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明确要求环保部适度上收国控点的生态环境监测事权,事权上收将防止地方进行行政干预
来源:新环境微信2015-11-03
新的监测管理模式,还有效规范了各级监测部门的监测行为,强化了数据质量意识,进一步提高了监测人员的职业化水平,提升了防范和查处监测数据造假的能力,为确保监测质量、服务环境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来源:山东人民政府网2015-10-30
对于凡是存在修改参数、模拟软件等功能,可用于检测数据造假的,必须停检整改;性质严重的依法取消环检资格。...二是要求各机动车环检机构、环检设备生产商签订诚实守信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责任,严格按照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规范开展检测,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检测数据造假,不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辽沈晚报2015-10-28
然而,由于该企业1#、3#机组在2013年存在烟气在线监测数据造假、脱硫设施投运率低的问题。也就是说,沈阳华润热电拿了国家给予的几千万脱硫补助却没有按标准脱硫,因此被环保部通报处罚并挂牌督办。
来源:法治周末2015-10-28
无独有偶,日前,环保部通报了21件2015年上半年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其中有3件涉及伪造篡改环境监测数据,且均为水务企业,环保部也公布了其数据造假的具体指标以及情况。
来源:E202015-10-23
有人说修复行业有上百个亿的市场,这是数据造假的结果,土壤修复在大量被注水以后,可能会快速膨胀,但是会留下隐患。对此,赵保军从整体的竞争格局分析到,土壤修复还处在一个萌芽期的状态。
来源:新环境微信2015-10-23
换言之,事权上收有望堵住监测数据造假漏洞。山东的实践就是有力证据。...环保部已经组织编写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及其配套的《技术判定细则》,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行为进行严格约束,预计这两份文件将在今年年底前正式出台。
来源:柚动在线2015-10-15
数据造假、数据不准不仅造成环境管理混乱,而且会误导环境决策,甚至会导致决策失误,造成严重的后果。环境数据不共享,彼此割裂与相互封闭是开展大数据应用的最大障碍。
来源:柚动在线2015-10-13
大数据能够整合发改、工信、工商、税务、质监、银行、海关、交通、商务等部门有关污染源企业信息,以及社会公众举报的信息,通过综合分析,可以发现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未批先建、违法偷排等环境监管漏洞,提高执法的精准性
来源:东吴证券2015-09-29
新部长新思路,清理红顶中介到肃清数据造假、上收监测权,都指向一个目标:环境质量改善。
来源:工人日报2015-09-23
现场暗查时,环保部门发现北京市通州区漷县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未从出水口取样,而取自于外置的两个盛水塑料桶,在线监测数据、上传数据与手工取样监测数据存在明显差异,在线监测数据造假,超标排放污染物。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5-09-18
在线监测数据造假,排放口取样监测结果表明污水超标排放,但在线数据显示cod、氨氮浓度分别为24.7mg/l、3.58mg/l;污染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北京圣氏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2634100-7):现场暗查时,该企业在线监测设备未从出水口取样,而取自于外置的两个盛水塑料桶,在线监测数据、上传数据与手工取样监测数据存在明显差异,在线监测数据造假
来源:环保部2015-09-18
来源:中国仪表网2015-09-16
事实上,机动车尾气检测数据造假并非新闻。自北京等地严重雾霾天气频发以来,机动车尾气屡屡被认为是首要污染源,尾气检测就引起了人们的注意,相关数据造假也屡被曝光。...颜梓清认为,检测数据造假泛滥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对于向社会出具虚假数据的企业,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这些企业能够随意地人为操纵检测数据。
来源:东吴证券2015-09-09
从清理红顶中介到肃清数据造假、上收监测权,都指向环境质量改善。
来源: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2015-09-03
对监测数据造假的,不仅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以上五十万以下罚款,还有可能取消检验资格。
来源:法治周末2015-09-02
生活性排放等物质和行为纳入监管范围、严控船舶大气污染排放、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加强环境风险的预防和控制、细化社会参与和监督、推行排污权交易,还加强与环境保护法的衔接、增加行政处罚条款、加强行政强制力、惩处监测数据造假
来源:长江网2015-08-31
政府部门应切实做好环境的监测调查工作,严惩环保数据造假官员。立足新颁布的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地方性法规,加强环境执法监督。第二,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对违法的特别是未批选建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
来源:中国网2015-08-31
生活性排放等物质和行为纳入监管范围、严控船舶大气污染排放、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加强环境风险的预防和控制、细化社会参与和监督、推行排污权交易,加强与《环境保护法》衔接、增加行政处罚条款、加强行政强制力、惩处监测数据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