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税务报2017-12-19
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各地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企业,只占排污企业总量的10%左右。大量未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企业,很可能成为未来环保税监管的盲点、难点。...晋煤金石化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分公司财务总监张春协认为,为鼓励排污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实施环保税后,应该对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企业给予所得税、增值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税费方面的减免。
来源:方圆其说2017-12-18
还造成政府与社会资源的浪费,以及社会资金及社会化运营比例偏低,主要靠排污企业自主治理污染,社会资本很难有效进入污染治理市场。记者:以市场化机制引入第三方对环境污染进行治理很有必要,它将带来哪些好处?
来源:全联环境商会2017-12-15
排污企业要找出路,加强污染防治实现达标排放,否则只能停业关门。正是在这种形势下,环保部及时出台了鼓励第三方治理的政策文件。...第三方治理单位如弄虚作假承担连带责任,应与排污企业泾渭分明。政府作为委托方时,可向排污单位追责。第二,注重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2-15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面开展第二次工业污染源普查,公布未达标企业名单,对超标或超总量排污企业予以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关闭。
来源:再塑宝2017-12-14
环保税开征对排污企业又多了一道紧箍咒,然而,这也能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固废进口环控标准和环保税连环出击,明年你还继续做废塑料吗?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7-12-14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面开展第二次工业污染源普查,公布未达标企业名单,对超标或超总量排污企业予以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关闭。
来源:行业研究报告2017-12-14
对于资源含量较高的危废,处理企业向排污企业购买后,通过资源化处理方法提炼出相应的产品,以市场化定价方式出售获得收入。...对于资源含量较低的危废,处理企业通过向排污企业收取无害化处理费获得收入,处理费一般由地方物价局、卫生局、环保局等政府部门以指导价格方式确定,企业可在指导价格基础上实行一定幅度的调整。
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2017-12-14
选取425家煤炭企业的环保失信事件样本数据,排污企业生产隐患主要以废气、噪声、违法生产问题占比较大。
来源:化工邦2017-12-13
目前环保税法中有减免规定,没有惩罚规定,并未加重排污企业负担,大家应该积极面对,配合相关工作的进行。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2017-12-13
组织开展沿海地区陆源污染源排查,清理取缔违法排污企业。全面推行排污许可,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实现全面达标排放。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全面清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推进集中排放和生态排放。
来源:中恒云能源2017-12-12
,使监测器采集到的都是合格样品,造成监测的数据存在不真实等诸多监管困难问题;3、企业多、人员少、执法要求高基层环保部门事多人少,专业力量不足,但要承担环保污染源监管、巡查等职责,想及时准确的发现辖区内排污企业的问题存在较大困难
来源:现代物流报2017-12-12
从河北的环保税征收方案来看,未来排污企业要么改善排污方式从而获得减免资格,要么将厂址迁移至赋税较低的区域,亦或索性彻底停产。
来源:四川人大2017-12-12
四是邀请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省内外调研,充分听取基层执法部门、监测机构、排污企业和人大代表、社区居民的意见。
来源:德州新闻网2017-12-11
坚持总量减排倒逼,把总量减排约束性指标分解到县市区、排污企业和工程项目,清理整顿496个违规建设项目。
来源:《中国环境管理》2017-12-11
但气相色谱-质谱技术对操作温度和条件的要求高、检测周期长、费用高,因此排污企业和大部分省市级以下的监测机构不具备使用条件。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12-11
加强重点排污企业和工业园区环保执法监察,对故意编造、篡改环境数据的违法企业,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强化环境违法责任追究。
来源:环境监测实战2017-12-11
主要监测指标的监测频次高于其他监测指标;4)排向敏感地区的应适当增加监测频次;5)排放状况波动大的,应适当增加监测频次;6)历史稳定达标状况较差的需增加监测频次,达标状况良好的可以适当降低监测频次;7)监测成本应与排污企业自身能力相一致
来源:现代金报2017-12-08
除了定点的日常监测,还有一些临时性的监测任务,包括一些非法排污企业的现场取证,还有市民对大气、水以及噪音的举报,随时需要我们到现场。邵峰告诉记者。
来源:遂宁日报2017-12-07
建立关闭不达标排污口、关停整改不达标排污企业工作台账,实行跟踪管理,防止不达标排污口、不达标排污企业死灰复燃的现象发生。《方案》要求,全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节水环境保护领跑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