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5-10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两侧等重点区域应当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不切实际)。...、油类或者其他含有毒污染物物质的工程设施的;(三)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5-09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饮用水水源地的确认、调整,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调整。第二十五条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经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从事造成水体污染的活动。
来源:兖州消息2018-05-09
年(含建设期)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治对策1、选址拟建项目厂址不违反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和颜店镇总体规划等规划;场址选址不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考古)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2018-05-08
据了解,下一步,广西将通过开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整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的工作。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5-08
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利风景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内的湿地,要依据已有法律法规实施严格保护。
来源:每经网2018-05-08
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清理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问题,全面提升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安全保障水平。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5-05
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清水通道维护区、重要湿地等涉水红线区域保护。加快长江、通榆河、通吕运河、通启运河等生态廊道构建。加强规划蓝线管理。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实行水域占补平衡,确保水域面积不减。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2018-05-04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禁在风景名胜区与自然保护区内的水域、城市规划区内维护生态功能的主要水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来源:湖南省环保厅2018-05-03
结合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6月30日前,完成县级城市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322个环境问题整改;9月30日前,全面完成县级城市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
来源:法制日报2018-05-03
生态环境部明确提出,地铁、轻轨、单轨交通、有轨电车交通、中低速磁浮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选址选线、施工布置不得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其他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中法律法规禁止占用的区域...审批原则对地铁、轻轨、单轨交通、有轨电车交通、中低速磁浮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重要湿地、重要水生生物三场及洄游通道等特殊和重要生态敏感区的;涉及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5-02
继续加大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力度,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日供水1000吨(含)以上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划定工作;加快完成日供水1000吨以下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28
推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警示标志等建设,2018年9月底前,市区、兰考县、杞县、通许县、尉氏县完成水源保护区设标立界,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及一级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的隔离防护设施设置
对符合条件的,可完善相关用地手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对园区内违反规划的项目和行为依法查处;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水利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27
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包头市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评估工作中相关问题的通知》(包水综治办〔2016〕24号)及《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第十一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选址建设建筑垃圾长期消纳场、临时消纳场和装饰装修垃圾无害化处理厂:(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三)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地;(四)河流、湖泊、水库、渠道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26
依法划定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全面清理全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规范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标牌。加快备用水源建设。加快各县备用水源建设,提高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第七条 项目涉及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ⅰ类、ⅱ类敏感水体的,提出了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期废水废渣禁止排入、路面径流收集等措施。...第三条 项目选址选线、施工布置未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其他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中法律法规禁止占用的区域,与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要求相协调。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25
对依法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备用水源或者应急水源,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作。...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及水库、塘堰、渠道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施药器具。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4-24
(一)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检查是否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尚未完成保护区划定或保护区划定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限期划定或调整。(二)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重点检查是否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限期整改。(三)整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
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和《河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勘界立标技术指南》,对全市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标立界,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在一级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设置隔离防护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