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连市人民政府2024-04-01
大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通告》共分为四条,本着立足实际,稳中求进的原则,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重点明确了以下内容:(一)明确了禁燃区范围;(二)明确了高污染燃料种类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2024-04-01
依法将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方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依法依规整治违规销售、储存、运输、使用散煤行为,防止散煤复烧。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地方,加强洁净型煤生产供应和质量监管。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2024-03-20
各市县要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禁煤区”,严防散煤复烧。对清洁取暖未覆盖的区域,强化民用散煤质量监管。
来源:襄阳市人民政府2024-03-14
2024年2月6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图示...〈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实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管控。
来源:厦门市生态环境局2024-03-08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为厦门市城镇开发边界,思明区(含鼓浪屿)、湖里区全域为ⅲ类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将全市城镇开发边界内现有的成片工业园区为ⅰ类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其余区域划为ⅱ类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来源:浙江省发展改革委2024-02-27
深入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对照《高污染燃料目录》要求,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优化和重新划定工作。到2022年,除火力发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煤需要外,全县力争建成iii类燃料禁燃区。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2024-02-23
第二十八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来源:济南市人民政府2024-02-20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我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明确高污染燃料种类的通告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市人民政府确定将我市部分区域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明确高污染燃料种类
来源:东莞市人民政府2024-02-05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环境管理的通告》,东莞市行政区全辖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内,单台出力35蒸吨/小时(含)至65蒸吨/小时(含)的自备电厂锅炉应执行广东省
来源:恩平市人民政府2024-01-31
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根据空气质量改善需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按要求改用天然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4-01-08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全市域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深圳市行政区全辖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24-01-08
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防止散煤复烧。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强化商品煤质量监督与管理,确保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24-01-05
来源:德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01-04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就《关于划定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关于划定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
来源:莱西市人民政府2023-12-27
落实《莱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决定》相关要求,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散煤等高污染燃料。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3-12-18
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区域,落实好补贴政策,依法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细化禁燃管理要求,打击违法销售散煤行为,巩固散煤治理成效,加大散煤复烧监管力度,防止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用户散煤复烧。
来源:国务院2023-12-08
各地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防止散煤复烧。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强化商品煤质量监管。四、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十四)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
来源:武汉市人民政府2023-12-06
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的通告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巩固我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治理成效,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有效改善全市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