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河明珠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2023-08-11
该项目是南水北调的配套设施之一,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真正从源头防治污染,确保水质达标。
来源:陇南市人民政府2023-08-11
鼓励企事业单位自愿公开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履行社会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对不履行强制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义务的重点排污单位予以曝光并从严处罚。
来源:广西人大2023-08-07
第十八条【矿山修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制度,全面排查并消除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造成的风险隐患,采取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土地复垦、恢复植被、防治污染等措施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2023-08-02
从事能源和战略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降低消耗,控制和防治污染,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依法履行污染治理、生态保护或者土地复垦的义务。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3-08-02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3-07-31
七、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来源:西宁市司法局2023-07-31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西宁市司法局制定了《西宁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7月28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07-19
排污单位不具备自行监测能力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监测机构开展污染物排放监测,并保证监测期间生产工况和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正常。
来源:湖北生态环境2023-07-12
在知晓厂区内废机油及油泥存在溢流至外环境的风险情况下,通过厂界堡坎上设置的溢流口和pvc管道将废机油直排至外环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来源:西藏自治区司法厅2023-07-11
第六节 地下水污染防治第四十二条(监管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下水环境质量负责,将地下水管理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控制开采量,防治污染等措施,维持地下水合理水位;防治污染
来源: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2023-07-06
五、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来源:韶关市生态环境局2023-07-06
四、报告书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拟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曲江分局的意见和韶关市环境污染控制中心的技术评估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
来源:江西省生态环境厅2023-07-04
(七)本批复仅限于《报告书》确定的建设内容,若项目建设内容、采用的防治污染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报批。项目自《报告书》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报告书》应报我厅重新审核。
来源:上海人大2023-06-27
第十四条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等第三方机构,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有关环境服务活动,或者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06-25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后续若实施改扩建,应符合矿区总体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后续若实施改扩建,应符合矿区总体规划和规划环评的要求
来源: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2023-06-20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2023年6月15日
来源:内蒙古太阳能行业协会2023-06-12
从事能源和战略资源开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降低消耗,控制和防治污染,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依法履行污染治理、生态保护或者土地复垦的义务。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3-06-09
来源:广西生态环境2023-05-31
依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四项“《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通过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包括以下情形:(一)将部分或全部污染物不经过处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