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务院2024-05-09
依法加大对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规避招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行为。适时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来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2024-05-09
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04-23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3.3.1自2022年5月16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来源:华能集团2024-04-17
3.2.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7日09:00起至2024年04月24日09:00止。
来源:神火股份电子采购平台2024-04-11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违法分包、转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来源: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04-10
3.5投标人不得出现如下行为:3.6.1自2022年5月14日以来(近2年),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来源:海北州发改委2024-03-25
健全完善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及参建单位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整治转包、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
来源: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03-20
☑ 自2022年02月22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年02月22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4-03-05
设备选型简要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定;项目招投标情况,是否符合工程承发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是否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施工实施简要情况,建成规模与投资计划是否存在偏差;
来源:华能集团2024-02-29
3.2.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27日09:00起至2024年03月05日09:00止。
来源: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2024-02-08
)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次或累计罚款/元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4-02-05
加大对许可申请材料造假、存在隐瞒或欺骗等情形取得许可、转包违法分包、出租出借许可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电力建设市场秩序。六是供电监管与稽查方面。
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4-02-01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4-01-19
3.5 投标人不得出现如下行为:(1) 近两年内(2022年2月27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来源: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024-01-17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4-01-05
(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第32条)(二)采取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第33条)(三)转包或违法分包承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0条)3.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0条)4.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1条)5.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来源:中电招标网2023-12-27
施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施工部分允许分包(杜绝违法分包
来源:长沙市应急管理局2023-12-25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项目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劳务、违法违规组织施工,参建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治不认真不负责,监管部门对项目监督不严不实、隐患排查整改组织不力而引发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来源: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12-25
重点检查工程管理组织体系是否健全;是否建立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管控机制;是否建立在建项目首席安全官安全员制度;是否与当地政府部门建立协同联动机制;是否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是否存在应招标而未招标的情况...设备选型简要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定;项目招投标情况,是否符合工程承发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是否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施工实施简要情况,建成规模与投资计划是否存在偏差;
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3-12-06
自2021年12月06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②?...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