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能源局2020-04-10
第三十条 〔规划的评估和修订〕能源规划编制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能源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根据需要或者评估结果对能源规划适时修订,报经原规划审批机关同意后实施。...第二十七条 〔地方能源规划的编制〕省级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依据全国综合能源规划编制省级能源规划。省级能源规划应当与全国分领域能源规划和相关区域能源规划相衔接。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0-04-10
第三十条 〔规划的评估和修订〕能源规划编制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能源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根据需要或者评估结果对能源规划适时修订,报经原规划审批机关同意后实施。...第二十七条 〔地方能源规划的编制〕省级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依据全国综合能源规划编制省级能源规划。省级能源规划应当与全国分领域能源规划和相关区域能源规划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