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2024-07-15
(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牵头)重点区域不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能源局等配合)(三)积极开展燃煤锅炉关停整合。
来源:运城市人民政府2024-07-12
实施有色行业节能改造行动,加快淘汰金属镁行业燃料类独立分散式煤气发生炉,采取余热回收利用、电机节能改造、锅炉燃料结构优化等节能技术,推进清洁能源替代,逐渐提高可再生能源在电解铝生产中的比重,从源头削减二氧化碳排放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4-07-11
安全稳妥推进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新建、改建、扩建工业炉窑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实行清洁能源替代,或因地制宜采取园区(集群)集中供气、分散使用方式;逐步淘汰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发生炉
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2024-07-10
在重点区域审慎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鼓励推广采用清洁低碳能源;安全稳妥有序推进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鼓励推广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实行清洁能源替代
来源:桐乡市人民政府2024-07-08
加大烧结砖生产线整治力度,淘汰关停1条烧结砖生产线,推动桐乡市钢铁有限公司1台煤气发生炉淘汰工作。2024年底前,完成10台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改为电能或天然气替代的更新改造。
来源:运城市人民政府2024-07-08
来源:开封市人民政府2024-07-05
全市不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排查淘汰不能稳定达标的燃煤锅炉和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窑炉。
来源:郑州市人民政府2024-07-05
全市不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电或天然气。2024年年底前,分散建设的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完成清洁能源替代或园区集中供气改造。
来源:娄底市生态环境局2024-07-01
多渠道扩展天然气气源,扩大外受电比重,持续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大力推进使用清洁能源或电厂热力、工业余热等替代锅炉、炉窑燃料用煤,加快推动建材行业企业以及有色冶炼行业鼓风炉、反射炉等“煤改气”,依法依规推进煤气发生炉有序退出
来源:赤峰市生态环境局2024-07-01
淘汰并禁止新建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推进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采用清洁低碳能源。安全稳妥推进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2024-06-25
全省不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全面实行清洁能源替代,逐步淘汰间歇式固定床煤气发生炉。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2024-06-24
来源:晋中市人民政府2024-06-18
全市严禁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新、改、扩建工业炉窑(如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等)原则上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应采用清洁低碳能源。
来源:阳泉市人民政府2024-06-12
;采取园区(集群)集中供气、分散使用等方式,推进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清洁能源替代;逐步淘汰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发生炉。
来源:唐山市人民政府2024-06-07
原则上不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安全稳妥推进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逐步淘汰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发生炉。
来源:晋城市人民政府2024-06-06
;因地制宜采取园区(集群)集中供气、分散使用方式,推进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实行清洁能源替代;2024年9月底前,全面淘汰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发生炉。
来源:信阳市人民政府2024-05-27
大力推进电能替代燃煤,稳妥推进以气代煤,2024年年底前罗山县2家陶瓷企业使用的煤气发生炉采用清洁能源替代,逾期未完成的实施停产治理。...全市不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全市禁止新建每小时三十五蒸吨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以及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
来源: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2024-05-23
到2025年底,全面淘汰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发生炉。(市工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配合,三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8.持续推进清洁取暖。全面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既有农房节能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