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源县人民政府2022-10-09
82.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2-09-26
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并可根据当地实际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
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2022-09-21
全省按规定申请缓缴的用人单位,最迟于2023年12月31日前补缴到位,在此期限截止前补缴的,免收缓缴期间滞纳金。(办理方式:申请享受。...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社会组织,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可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2022-09-06
对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缴费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缓缴期可延续至2022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对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缴费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缓缴期可延续至2022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鼓励各地市支持有条件的工业园区为制造业困难企业减免租金。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2022-09-05
对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缴费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缓缴期可延续至2022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鼓励各地市支持有条件的工业园区为制造业困难企业减免租金。...对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缴费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缓缴期可延续至2022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鼓励各地市支持有条件的工业园区为制造业困难企业减免租金。
来源:新疆人民政府2022-09-01
系统梳理各领域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原则上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积极推行政府采购领域电子保函替代保证金。
来源:财政部2022-08-31
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底,期间免收滞纳金。...实施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政策,明确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自2022年7月起,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并全面推行
来源:财政部2022-08-30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2-08-30
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免申即享”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3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九)受疫情影响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可申请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来源:邢台市人民政府2022-08-23
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工伤、失业3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政策的基础上,将缓缴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受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措施,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可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
来源: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2-08-15
落实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根据实际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清理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按照省级要求对特殊困难行业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
来源: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08-11
自2022年6月起,对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用水用气,实施为期6个月的欠费不停供措施,费用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二是引导中小微企业充分利用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低谷优惠电价福利,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自2022年6月起,对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用水用气,实施为期6个月的欠费不停供措施,费用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二是引导中小微企业充分利用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低谷优惠电价福利,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
来源:汕尾市人民政府2022-08-08
81.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鼓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
来源:新乡市人民政府2022-08-05
缓缴期间免缴欠费滞纳金。...缓交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社会保险待遇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