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10-09
非法污泥堆放点应于 2016 年底前一律予以取缔,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于 2017 年底前基本完成达标改造,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要强化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于 2020 年底前达到 90%以上。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10-01
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达标改造,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于2020年底前达到90%以上。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
来源:《基层建设》2018-09-26
区污泥行业监管单位定期对污泥的生产记录、转移联的生产联以及污泥堆放场所进行检查,确保污泥产生环节不出现问题。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9-13
到2020年,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取缔非正规的污泥堆放点。到2035年,全面布局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全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能力与污水处理能力相匹配,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维持100%。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8-30
建立污泥转移处置联单和台账管理制度,实行污泥产生到处置全过程监管,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严厉查处污泥违法倾倒行为,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
来源:惠州环保网2018-08-23
对污泥堆放点和不达标的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进行排查和风险评估,制定治理方案。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8-21
按照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要求,加快建设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设施,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禁止重金属等污染物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8-21
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2018年,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80%。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8-10
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规划和方案研究,完善区域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强化污泥转运及全过程监管,依法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8-06
实行污泥产生到处置全过程监管,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严厉查处污泥违法倾倒行为,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2018年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80%以上。
来源: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2018-08-02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8-01
加快推进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严格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全面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年度考核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设施。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7-31
实行污泥产生到处置全过程监管,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严厉查处污泥违法倾倒行为,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2018年,全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80%以上。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7-27
对污泥堆放点和不达标的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进行排查和风险评估,制定治理方案。(市市政和林业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等参与)(八)探索电子废物拆解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严禁处理处置不达标污泥进入耕地,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7-23
排查非法污泥堆放点,鼓励将处理达标的污泥用于园林绿化、山体修复等。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7-16
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鼓励县城建设污泥处置设施。2018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80%以上。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7-11
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到2020年,流域内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坚持一厂一策,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保证正常稳定运行并执行一级a或以上标准。
严禁处理处置不达标污泥进入耕地,禁止新建投运设施不达标运行,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7.建设节水型城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城市节水评价标准》开展城市节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