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江市司法局2024-08-23
第四条【政府及自治组织职责】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研究解决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来源:吉安市人民政府2024-08-13
第九条 【信息平台与信息共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数字化建设,利用统一的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平台,实现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全流程数字化管理。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4-07-05
为统筹发挥生活垃圾焚烧设施作用,切实抓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省有关部门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明确政策导向。...当前,我厅正按照省人大、省司法厅要求修订《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在该条例中提出“省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可以进入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的工业固体废物名录”,为工业固废协同处置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