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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四季度全国新能源电力消纳评估分析

      来源: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2021-02-07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印发《江苏电力市场用户可调负荷参与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试行)》,探索用户可调负荷参与辅助服务市场。

      2020年全国光伏、风电消纳评估分析

      来源: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2021-02-07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印发《江苏电力市场用户可调负荷参与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试行)》,探索用户可调负荷参与辅助服务市场。

      江苏《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江苏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示范文本)》印发

      来源:江苏能监办2021-02-07

      江苏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pdf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pdf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2021年2月5日  如需完整版合同文件可添加微信领取,

      中国光伏看江苏!236GW电池组件扩产规划,“十四五”累计装机26GW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独家)2021-02-01

      2020年3月初,江苏省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积极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正式明确了分布式市场化交易试点的范围及规模容量等相关情况,确定7个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01-06

      经各地申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会同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省电力公司等部门现场核查确认,2020年全省电力行业已淘汰煤电落后产能120.5万千瓦,现将关停机组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4台!120.5万千瓦!江苏省2020年度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完成情况发布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1-01-05

      经各地申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会同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省电力公司等部门现场核查确认,2020年全省电力行业已淘汰煤电落后产能120.5万千瓦,现将关停机组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隔墙售电!江苏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合同范文发布

      来源:江苏能监办2020-12-14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2020年12月7日

      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2020-12-07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江苏省能源局2020年11月30日抄送:国家能源局,省政府办公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电力公司。

      来源:江苏省能监办2020-11-09

      附件:关于设计寿命期满燃煤发电机组延续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2020年11月6日关于设计寿命期满燃煤发电机组延续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有关发电企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来源:盐阜大众报2020-10-22

      国家电网江苏公司副总经理夏勇,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一级调研员姚雪忠,市领导羊维达、孙轶,市政府秘书长郭玉生等参加。

      来源:盐阜大众报2020-10-21

      国家电网江苏公司副总经理夏勇,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一级调研员姚雪忠,市领导羊维达、孙轶,市政府秘书长郭玉生等参加。

      9月政策汇总 十四五前哨规划已至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0-10-15

      消纳方面:江苏省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电力市场交易的通知》,《通知》要求,一类用户暂按实际用电量、售电公司暂按实际售电量的15%用于消纳暂不具备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条件的清洁能源优先发电电量

      有话好好说——漫谈售电合同争议

      来源:淼爸评书2020-10-12

      但是如何判定争议用户,根据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编制的《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一章“争议的解决”中描述,只有找仲裁机构或法院来判决。

      最高2元/kWh 江苏电力市场用户可调负荷参与调峰交易规则征意见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0-09-14

      附件:江苏电力市场用户可调负荷参与调峰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pdf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2020年9月11日

      江苏电力市场用户可调负荷参与调峰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可参与

      来源:江苏能监办2020-09-11

      附件:江苏电力市场用户可调负荷参与调峰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pdf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2020年9月11日

      来源:江苏能监办2020-09-10

      第五条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以下简称江苏能源监管办)、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以下简称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负责本规则的制定、实施工作,并按照相关职能依法履行电力中长期交易监管职责。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独家)2020-09-04

      江苏发布最新电力市场交易通知2020年9月3日,江苏省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电力市场交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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