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23-11-03
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供应商所投车型须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来源: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舟山市城市管理局)2023-10-31
建筑垃圾收集车辆应按车辆的出厂日期,满足国家、浙江省和舟山市对安全、排放、噪声、油耗的相关法规及标准要求,应是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产品。
来源:安徽省发改委2023-10-26
引导邮政、快递、物流行业配送车辆逐步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全省邮政、快递企业更新机动车辆新能源汽车占比不得低于80%。支持氢燃料电池城市配送车辆推广应用。
来源:安徽发改委2023-10-26
来源:江西省生态环境厅2023-10-19
2.负责职权范围内机动车辆污染防治监管,依法推进高污染车辆淘汰。
来源:山西人大网2023-10-11
第三十条 营运机动车辆、船舶的能耗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能耗标准,超出标准的不得用于营运。
来源:山西人大网2023-10-1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10-09
加强机动车辆污染排放管理。
来源:大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09-26
对我区企业新开发并上市销售的氢燃料电池汽车,被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新车型,单个车型按标准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来源:沈阳大东区政府2023-09-26
来源:大东区人民政府2023-09-22
来源:浙江省经信厅2023-09-20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保障氢燃料电池汽车路权,对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氢燃料电池车辆,执行国家、浙江省、各地市关于免限行、发放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等相关措施。
来源:天津市发改委2023-09-20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压紧压实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规范生产行为,提高车辆产品的安全性能。
来源: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09-19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按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经核准保留配备的机动车辆,包括用于机要通信、应急等公务的工作用车,业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规定配备的车辆
来源:工信部2023-09-15
附件: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74批).doc2.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三批).doc3.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六十九批).doc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1年第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2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
来源:盐城市政府2023-09-13
对获得氢燃料电池汽车生产资质的车辆生产企业(进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招引并在我市注册生产新能源乘用车、整车类客车、货车及改装类客车、专用车(无人车)的独立法人企业,按国家规定取得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并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首次开票销售超过
来源:浙江省经信厅2023-09-13
来源:旺采网2023-09-11
3.3、投标人投标需上牌车辆产品需在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中可查询。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来源: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3-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