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3-08-31
第六条【政府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统筹开展无废城市建设。
来源:海南省生态环境厅2023-05-26
个地级市和昌江黎族自治县全面完成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其他市县结合实际参照建设指标适时推进的工作目标;对“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指导各市县制定本行政区域“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