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白银市人民政府2022-07-25
探索建立信息化监管模式,严格规范建筑垃圾运输管理。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用。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7-25
来源:荆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07-20
充分运用现代高科技信息技术,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行全天候痕迹管理,建立健全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信用等级考评奖惩机制,持续开展联合执法,严格查处无牌无证、无标识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和伪造建筑垃圾运输标识等现象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2-07-20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2022-07-15
严格执行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印发建筑垃圾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治理工作。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7-12
第二十条【运输企业管理1】本市建筑垃圾运输推行公司化、规模化、专业化运营和名录制管理。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活动的企业名录,由市、县城市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并实行动态管理。...第四十一条【建筑垃圾运输违规处罚】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在运输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理:(一)未采取密闭方式运输的,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022-07-12
》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本身具有上述证书的除外;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须与持有各区(市)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2022-07-11
第三十七条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
来源:徐州市人大常委会2022-07-06
第二十一条【运输管理】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将依法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名录向社会公布。任何单位、其他生产经营者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内容包括:(一)建设工程基本信息,建筑垃圾种类、数量和清运工期;(二)建筑垃圾就地利用、资源化利用、消纳处置的类型、数量以及场所并附与相关单位签订的书面协议;(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以及车辆数量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6-27
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各市县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运输车辆信息。(五)加快推进设施建设。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06-21
具体负责工业企业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拆除、装饰装修施工,混凝土搅拌,城市公共绿化项目施工以及职责范围内广场、公园等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运输
来源: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022-06-20
》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本身具有上述证书的除外;5.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均不得参与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6-15
精细化管理细化作业标准、监督管理标准,重点制定或修订《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及作业规范》《泉州市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范》《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泉州市公共区域停车设施设置技术导则》《泉州市建筑垃圾运输相关规划和技术标准
来源:台州市人民政府2022-06-13
(四)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城市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按职责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翻修)、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运输、园林绿化养护,在城市、镇规划区内的违法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及拆后地块、建筑垃圾消纳场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05-31
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力度,提高清扫频次,严格落实建筑垃圾运输管控要求,依法查处未落实管控要求运输车辆。加强堆场、码头扬尘污染管控,采取有效抑尘措施,及时清运灰堆、渣土堆。
来源: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022-05-30
》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本身具有上述证书的除外;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施工投标人需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须与持有各区(市)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
来源:陇南市政府2022-05-18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不得将建筑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混合,不得未经许可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消纳等活动。
来源:陇南市人民政府2022-05-18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2-05-18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