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电力市场网2026-03-02
辽宁的案例再次向全国警示:必须加快建立和完善涵盖全国范围的容量电价机制、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如调峰、调频补偿)。...传统煤电企业(尤其是非供热机组)在极低的市场电价下,发电即亏损,只能依靠容量电价机制勉强维持生存底线。而对于新能源企业,此次电价大跌彻底打破了“只要多发电就能多赚钱”的传统认知。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6-02-28
江苏北人强调,2025年报告期内,国家及地方层面针对工商业用户的电价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分时电价时段变化、峰谷价差预期收窄、部分地区探索容量电价机制等。
来源:能源评论•首席能源观2026-02-27
1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其中提到“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容量电价机制的引入,意味着新型储能资产被纳入电力系统的调节资源,在系统高峰时段功率支撑和可靠性方面有重要价值。
来源:国家电网报2026-02-27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14号)(以下简称《通知》),分类完善煤电、天然气发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推动有序建立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
来源:高工储能2026-02-26
不过,1月30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14号),容量电价将显著提升独立储能收益,这也意味着,终端市场对电芯价格上涨的接受能力有所提升。
来源: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2-25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14号)相关要求,结合省情实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关于建立青海省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详见附件),
来源:能源评论•首席能源观2026-02-25
2026年1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14号,以下简称“114号文件”),从国家层面完善了调节性电源的容量机制,并鼓励建立可靠容量补偿机制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6-02-25
为支撑高比例新能源可靠运行,市场机制面临深刻变革——以容量电价机制全面落地为核心,电力系统定价模式正由单一“电量付费”转向“电量+容量+调节能力”的多元付费,市场化定价持续深化,旨在真实反映实时供需,从而明确电力市场各类调节资源的商业价值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6-02-25
原文可见:青海省建立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征意见:2026年度全省容量供需系数为1.04...抽水蓄能电站建成后,按国家政策有序纳入容量电价机制。系统容量供需系数=系统总容量需求/系统总可靠容量。
来源: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2026-02-25
原容量补偿政策于2025年底到期,随着国家层面明确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的容量电价机制,新疆后续将出台新的容量电价政策,进一步完善独立储能长效收益机制。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6-02-24
而随着2026年1月《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布,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新型储能的容量价值,纳入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为储能电站建立了“容量收益+电量收益”的双重盈利框架。
来源:黑龙江省发改委2026-02-14
二、服务于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未参与配储及容量租赁的清单项目,纳入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飞轮储能参与辅助服务市场按《东北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东北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执行,不纳入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
来源:兰木达电力现货2026-02-13
容量补偿:进一步完善煤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性资源的容量电价机制,研究按统一标准对电力系统可靠容量给予补偿。市场要发挥充分作用,不能只是强调搭好舞台,更要吸引更多的表演者。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6-02-12
《实施意见》在已有煤电、抽水蓄能容量电价机制基础上向前迈出关键一步,进一步完善调节性资源的容量电价机制,研究按统一标准对电力系统可靠容量给予补偿;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通过报价竞争形成容量电价,以市场化手段保障系统可靠容量长期充裕
来源:上海电力交易中心2026-02-12
2025年12月及2026年1月上海电网应急备用煤电机组容量电费相关结果公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明确煤电容量电价适用范围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2026-02-12
进一步完善煤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性资源的容量电价机制,研究按统一标准对电力系统可靠容量给予补偿。
来源: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2-12
关于容量补偿电价政策的出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已印发《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14号),下一步,安徽省将落实国家要求,统筹考虑电力市场建设情况、电力系统需求和终端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
来源:国务院2026-02-12
北极星储能网讯:2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文件提出:建立可靠支撑调节电源建设的容量市场,进一步完善煤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性资源的容量电价机制,研究按统一标准对电力系统可靠容量给予补偿
《实施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完善煤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资源的容量电价机制,在现货连续运行地区辅助服务成本要实现有效传导,并提出在条件成熟时探索容量市场,通过不断完善市场机制为系统长期安全有序运行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