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京规划资源2021-08-27
《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南京市城市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置导则》都明确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公示、同步建设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08-20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未按照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和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整改,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1-08-19
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建设费用纳入建设工程总投资。
来源:左江日报2021-08-18
据左江日报,崇左市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以来,制定了完善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不断加快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逐步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08-18
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住宅、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等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既有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等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不符合标准的,应当予以改造完善。
来源:左江日报2021-08-17
来源: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08-10
既有住宅区增设或者改造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当给予资金补助。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08-04
工业固体废物未分类存放或者贮存工业固体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和本省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的;(二)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地点倾倒、堆放、贮存工业固体废物的;(三)不执行、不完全执行或者延迟执行本条例规定的应急义务的;(四)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工业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投放,或者投放至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和场所的
来源:最内江2021-07-15
市本级公共机构已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全覆盖,全市30个垃圾分类试点区域已完成分类设施全覆盖。以城乡环卫一体为重点,全面优化垃圾收运体系建设。
来源:汕头人大2021-07-05
已有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不符合标准和规范的,应当予以改造。城市住宅区、农村居民点的收集站、转运站等设施的改造由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来源:大众日报2021-05-08
提高站位,城乡统筹常态长效推进垃圾分类泰安市城市管理局以中心城区为示范带动,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明确标准,贯彻落实属地责任,市县同步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全力推动垃圾分类,科学合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明确分类标识
来源:安徽省发展改革委2021-04-29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39.指导各高速公路服务区严格落实垃圾分类有关规定,科学设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加大宣传,引导公众分类投放垃圾、减少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
来源:云南网2021-04-15
接下来,呈贡区城管局将在呈贡区各街道选取7个分散式厨余垃圾就地处理点位,放置厨余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以提升厨余垃圾收集处置能力,让厨余垃圾就地“消化”,实现餐厨垃圾“源头减量”成效。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03-26
配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建设工程分期建设的,配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应当与本期工程同时交付使用。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2021-03-17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居民住宅小区在生活垃圾投放、收集场所建设使用智能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采取安装摄像设备等辅助方式,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质量。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03-10
4.2环境卫生设施规划(1)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规划①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本规划不再设置传统意义的固定占地垃圾收集站房,采用灵活的接驳点的形式设置分类垃圾桶。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02-19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置不应过密或过疏,原则上每300至500户设置一处,通常设置在楼幢之间,既要考虑风向,又要位置合理,便于投放、利于收运。...第十一条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以下标准和要求:(一)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应当与区域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系统相适应,与生活垃圾产生量、收运频率要求相适应。
来源:六盘水市政府2021-02-04
车站、机场、码头、影剧院、博物馆、体育馆(场)、公园、旅游景区(点)、商场、宾馆、饭店、大型超市、集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用写字楼等公共场所和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和标准配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
来源:中商情报网2021-02-03
完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网络和运输体系,提升垃圾焚烧、生化、填埋等设施建设管理水平。聚焦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持续从源头上促进垃圾减量,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01-28
第十一条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住宅、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等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或者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