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4-25
八、加强管控修复,综合防治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一)推进土壤地下水污染调查开展典型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来源: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2023-04-24
自行监测点位分布和自行监测因子等信息;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进行备案和实施;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3-04-12
对复耕复垦的新增耕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进行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复核,守好准入安全底线。
来源:磐安县人民政府2023-04-07
加强未利用地分类管理,对拟开垦为耕地的未利用地、复垦土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规划期间,确保无管控类受污染耕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3.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4-07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对污染地块用地面积、历史、现状、土地使用权人、规划用途、用途变更、有关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等信息进行核实。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3-04-06
土地使用权已收回但尚未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供地前组织完成调查,土壤污染责任人为原土地使用权人的,所需费用由原土地使用权人承担。...第三十八条 未利用地、复垦土地、林地等拟开垦为耕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法进行分类管理。
来源:商丘市生态环境局2023-03-31
对疑似污染地块实施清单式管理,3个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部完成。同时,严格审核把关,对21个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用地全部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二是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3-30
月底前完成高风险遗留地块排查摸底;5月底前完成“两断三清”和残留物料、污染物处置工作,对暂不开发利用的高风险遗留地块落实制度性管控措施;10月底前明确需要实施工程性管控、制度性管控措施的地块清单;年底前完成所有高风险遗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3-28
对重点项目服务保障清单内用地类型为居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组织提前对接,排查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项目,主动告知办理流程,征询服务事项。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3-27
开展典型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住建局)动态更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清单,坚持涉重金属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减量置换”,推动重金属 减排工程实施。
制定年度供地计划,对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自然资源部门在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要依法督促相关单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专家审查。持续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03-27
♦强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报告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初步调查质量控制等相关要求,组织开展报告抽查复核。♦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引导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行业自律。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3-23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规范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对拟开垦为耕地的未利用地和复垦土地,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保障新增耕地土壤环境质量。
来源: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023-03-20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根据前期风险评估报告成果,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
来源:沈阳发布2023-03-17
加强土壤污染重点单位监管,督导企业依法落实自行监测、隐患排查等相关要求;强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关口前移”,在土地征收、收回、收购、出让、划拨等环节加强部门联动监管。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3-14
深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重金属污染源头管控。健全土壤污染风险排查与预警机制,强化水土一体化监督管理,推进重点行业土壤污染源头整治。
来源:广西南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23-03-06
以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为重点,落实各项土壤污染治理和风险管控措施,在全区率先出台《南宁市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细则(试行)》,土壤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全面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强化固体废物管理和处置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3-03-02
曾纳入重点单位名录的企业要在生产经营用地用途变更或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按规定向所在地环境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来源:中国环保产业协会2023-03-02
2022年7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调查过程的质量控制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02-21
消除污染但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十二)违法造成水污染事故,经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但未按照要求采取治理措施或者不具备治理能力的;(十三)未按照规定处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经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十四)未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