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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极星为您找到“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相关结果345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2-03-15

      三、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案例六:芜湖市国俊塑业有限公司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作业未在密闭空间内进行案【案情简介】2021年6月17日,芜湖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芜湖市国俊塑业有限公司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印刷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通报8起涉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来源:重庆生态环境2022-02-27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的规定

      湖南省2021年涉大气污染物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来源:湖南生态环境2022-01-04

      典型意义从事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来源: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2021-12-27

      沈阳市鸿洋化工有限公司未按照要求封闭装卸挥发性有机液体案2021年9月13日,市执法队沈北大队执法人员根据生态环境部督察帮扶移交线索对阳市鸿洋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中发现,该企业voc循环水池未密闭,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

      四川生态环境厅公布3例典型涉气环境问题

      来源:四川生态环境2021-12-23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的规定

      来源:VOCs前沿2021-12-20

      7月,东北制药因存在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被罚10万元。...2021年6月25日,生态环境部强化督察组对蓝帆医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其六车间无组织废气收集管道存在三通,阀门处于关闭状态,但未关严,部分废气通过软管进入静电除尘器,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2-16

      倍以下,责令限期改正后按时改正,并经监测达标排放的;(七)检查合格并正常运行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出具的日均值数据超标倍数在0.1倍以下,且超标持续时间不超过24小时,责令限期改正后按时改正的;(八)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1-12-16

      该企业从事电机制造,检查时浸漆工段正在生产,且有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产生。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2-08

      第十二条 以下举报事项为一般举报事项:(一)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或未验先投等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二)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三)擅自倾倒

      来源:天津生态环境2021-12-06

      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箱净化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2起)案例三 某工艺品企业涉嫌未按照规定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案 2021年6月8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津南区的某工艺品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该单位生产工艺为原料-注塑-成型-成品,注塑过程中有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产生

      来源:吉林省生态环境厅2021-12-03

      细化标准(3)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处二万元以上八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11-16

      第二十六条【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 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VOCs治理设施运营台账怎么做?有哪些易违法行为要注意?

      来源:VOCs减排工作站2021-11-04

      适用处罚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08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

      来源:廊坊生态环境2021-11-03

      【生产和服务活动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排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11-02

      第三十三条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来源:VOCs减排工作站2021-10-29

      上述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团标: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效果综合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

      来源:中华环保联合会2021-10-26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末端回收设备(吸附、吸收、冷凝、膜分离等)、末端销毁设备(催化燃烧、热力焚烧、生物降解、等离子体破坏、光催化等)及其联用设备的治理效果评价,其他类似工艺也可参照执行

      来源:VOCs前沿2021-09-29

      第四十五条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来源: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2021-09-28

      第四十五条 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1-09-18

      【查处情况】该公司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规定使用废气防治设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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