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05-23
;吉鑫科技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要求,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4、保荐机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包建祥、申克非认为:吉鑫科技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20,778,666.92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