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达州生态环境2022-03-08
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介绍:宣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要服务于宣汉县和开江县城区生活垃圾和各乡镇生活垃圾,建设项目主要有厂外取水工程、综合楼、地磅、泵房、生活水泵房、垃圾焚烧发电主厂房、垃圾焚烧发电附屋
来源:湖北省发改委2022-03-07
424 武汉市轨道交通16号线起点调整425 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联络线调整426 武汉市轨道交通新港线一期427 湖北黄石现代有轨电车一期项目428 十堰市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429 赤壁市长江取水工程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2-03-07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3-07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2-02-21
开展地下水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规范许可取水工程986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更新完善,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方案落地。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2-02-11
2022年02月20日 17时00分招标人:陕西榆能榆神西南热电有限公司3、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榆神榆横2×350mw热电联产工程设计监理服务项目采购(3次公告)招标招标范围:包括主体工程、外围工程:道路、取水工程
来源:苏州市水务局2022-02-08
践行“四水四定”“三条红线”要求,印发《苏州市可用水量确定方案》,细化落实区域用水总量指标;制定《苏州市取水工程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完成57个取水工程(设施)规范化管理建设;编制《苏州市取水口监测计量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1-24
汾河流域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地下水取水量控制指标、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合理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取水工程布局。
来源:金杜研究院2022-01-07
;《条例》要求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遵守取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要求,使用先进节约用水技术、工艺和设备;《条例》规定地下水取水工程依法安装计量设施。...《条例》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地下水取水工程登记造册;矿产资源开采、地下工程建设疏干排水量达到规模的,应当依法申请取水许可,并安装排水计量设施。
来源:中伦视界2021-12-23
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用地一般分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如雨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供水设施用地(如水源地、取水工程、净水厂、输配水工程)、道路广场用地与绿地用地,都属于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在《划拨用地目录》内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1-12-22
流域内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地下水取水量控制指标、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合理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取水工程布局。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1-12-20
全面规范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强化取水许可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实现100%,取水工程整改完成率以及规范管理优良率实现 100%,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多年保持苏州市级优秀。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1-12-15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三部委联合规定的情形外,均应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
来源:广东省发改委2021-12-15
来源:湖南省发改委2021-12-01
截至11月30日0时:1号机发电量6.6亿千瓦时,2号机发电量1.9亿千瓦时,全厂发电量8.5亿千瓦时,为全省电力保供发挥了积极作用,两台机组今年度计划发电13亿千瓦时;取水工程5月15日完成向电厂供水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1-11-23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利部门对本行政区内的地下水取水工程登记造册,建立监督管理制度;对不符合“双控”要求的取水,不予审批;对报废的矿井、钻井、地下水取水工程,及时封井或回填。二是强化取水计量。
来源:阳光时代法律观察2021-11-17
建设项目须取得取水许可证方可兴建取水工程或者设施。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可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办理项目取水许可。...根据《条例》第48条,施工单位不得承揽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取水许可的地下水取水工程。根据《条例》第52条规定,矿产资源开采、地下工程建设疏干排水量达到规模的,应当依法申请取水许可。
来源: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021-11-11
招标范围包含:地基处理工程(桩基)、厂区绿化工程、精装修工程,但不包括三通一平、边坡支护(如有)、截洪沟、取水工程、电力接入系统、进场道路工程。
来源:司法部网站2021-11-10
三是加强对地下水取水工程的监督管理。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地下水取水工程登记造册;矿产资源开采、地下工程建设疏干排水量达到规模的,应当依法申请取水许可,并安装排水计量设施。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1-11-09
地下水取水工程的所有权人负责工程的安全管理。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下水取水工程登记造册,建立监督管理制度。...第二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地下水取水工程,应当同时安装计量设施。已有地下水取水工程未安装计量设施的,应当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