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08-31
第十五条 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的填埋场地应当设置危险废物永久性识别标志。
来源:生态环境执法实务2021-08-16
换言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查实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违法行为后,应当作出罚款的处罚,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违法行为是否造成危害后果并非是否罚款的考量要件。
来源:中国环境检查2021-08-11
《固废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在环境执法检查中,发现某企业危险废物仓库内刺激性异味大,危险废物仓库未设立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未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设施,部分盛装危险废物容器外也未设立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来源:新华社2021-07-21
记者查阅环保部门对业内一些企业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发现问题主要涉及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未按规定填报危险废物转运联单等方面。多措并举提高规范收集处理率当前,我国正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来源:黄河新闻网2021-07-19
八、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适用条件:年产生或贮存危险废物1吨以内,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且在3个工作日内改正的。九、对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
来源:危废技术网2021-07-10
为了确保对危险废物的全流程监管,相关单位要从多个方面建立完善管控手段:一是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危险废物分类分区贮存,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尤其是要加强对辖区内化工园区、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7-06
占地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首次被发现,且当场改正的;十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包装物或者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1-06-29
、废矿物油贮存在公司2号车间西面一仓库内,该仓库作为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二、潜江市某建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不予处罚案件2021年4月26日,潜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对湖北某建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漆桶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1-06-23
(1)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露天堆放、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混合随意堆放等;(2)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贮存地及包装无清楚、正确的标识;(3)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或者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1-06-22
(2)标识制度: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来源:生态环境圈2021-06-21
容器、包装物和贮存场所均需按相关国家标准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试行)》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包括粘贴标签或设置警示标志等。...运输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禁止混合运输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车辆应配置符合规定的标志。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2021-06-21
检查过程中发现,某公司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县环保局对此作出行政处罚。...收集和贮存,常见违法行为1车间临时收集危险废物的设施未张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案例:2017年6月16日,执法人员对某公司进行了检查。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06-17
对填埋危险废物的场所,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永久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第八十三条【未设置危险废物标识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对填埋危险废物的场所设置永久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凤岗电视台2021-05-26
,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重点对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医疗废物等非工业源危险废物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核查,并对未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等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来源:环保洞察2021-05-20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在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外,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外,主要起到提醒警示和溯源作用。...该公司的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经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责令改正,当日该公司按规定对相关物品设置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来源:法岸环境律师2021-05-07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等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来源:环境科学与管理2021-03-23
对危险废物的贮存容器或包装物以及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设施或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做到分区、分类、分流管理,禁止不相容废物一起贮存。(3) 管理计划制度。
来源:无知一熊2021-0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02-22
1.超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范围经营;2.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3.违反法规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4.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5.因管理不妥,在收集、中转
来源:开封市生态环境局2021-01-20
试点单位新建集中转移场所必须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按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库、包装容器,分类分区收集贮存,并在适当位置张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贮存液态、半固态危险废物必须有泄漏液体导流沟及收集设施,收集设施容量不小于总贮存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