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亚市人民政府2023-10-19
第三条 【危险废物定义】本办法所称危险废物,是指下列固体废物:(一)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固体废物;(二)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鉴别方法和鉴别程序,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3-08-31
第七十条【分级分类】 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相关规定,制定并动态调整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实行差别化管理。
来源:南京市人民政府2023-08-18
固体废物的属性因《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变更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与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一致的,应当按照规定重新开展危险废物鉴别,根据鉴别结论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并向所在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