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人大2024-11-04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推进农作物秸秆、食用菌菌糠菌渣、食用菌菌包膜、畜禽粪污等农业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处置工作。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4-10-10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高效综合利用。...到2027年,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8.加强废旧农用物资回收渠道建设。建立完善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