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辽宁生态环境2023-10-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10-11
本案中,第三方运维机构为了保证上传数据的“达标性”,违规篡改自动监测设备参数,伪造监测数据,触犯了法律底线,委托方宁夏某甲醇公司虽对篡改监测数据行为不知情,但也存在监督管理不到位的情况。...》第二十条第二款“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规定,属于《最高人民法院
来源:渭南市人民政府2023-10-10
组织开展vocs排查整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绩效评级企业核查等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违法行为,定期通报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10-08
;情节严重的,由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撤销其资质认定证书;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三年内不得从事监测服务活动。...第四十二条严禁将部分或者全部污染物不经过污染防治设施处理,直接排入环境;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来源:广东生态环境2023-10-08
查处情况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规定。
来源:广东生态环境2023-09-27
来源:福建生态环境2023-09-20
cod自动监测设施2023年1月3日历史数据显示,该公司未实际开展标液测定,却在巡检记录表中伪造填写标液测定结果【查处情况】 宁德君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违反了《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来源:商丘市生态环境局2023-09-18
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行刑衔接,依法严厉打击监测监控领域弄虚作假行为,重点打击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违法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财政局配合)21.持续提升监督执法能力。
来源:河南环境2023-09-11
02查处情况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来源:中山市生态环境局2023-09-06
城乡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业集聚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共性工厂、环保共性产业园公辅设施的企业;(二)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等级的企业;(三)上一评价周期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为最差的企业;(四)近三年内存在通过偷排、篡改或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河北生态环境发布2023-09-06
(三)启示意义执法人员通过监测报告及监控录像等线索对该公司违法行为深入调查,对照技术规范仔细对比检测用时情况,对伪造监测数据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惩,坚决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来源:江西环境2023-09-06
【查处情况】该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二、江西某实业有限公司涉嫌“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案情简介】2023年4月14日,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对辖区企业开展非现场检查时发现
来源:大连生态环境2023-09-0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条款: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3-09-04
该企业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
来源: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09-01
“天地空”一体化监测体系;加强污染源监测监控,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联网稳定运行;对排污单位和社会化检测机构承担的自行监测和执法监测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依法公开一批人为干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机构和人员名单
来源:西宁市人大常委会2023-08-31
第三十八条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规范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活动,建立监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责任追溯制度,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得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出具虚假监测报告。
来源:江苏省司法厅2023-08-28
禁止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裂隙、溶洞、雨水排放口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一)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二)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裂隙、溶洞、雨水排放口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城分局2023-08-28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08-24
第八条自动监测设备社会化运维单位受排污单位委托,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提供服务保障,不得实施或参与实施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调试、试运行、联网、验收报备及信息公开工作,做好自动监测设备安全管理,禁止使用弱密码口令;(三)负责自动监测设备正常稳定运行,实时上传自动监测数据,保证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得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来源:宝鸡市生态环境局2023-08-22
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四)加大资金投入健全完善与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相匹配的各级财政投入机制,确保完成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目标任务的资金投入。